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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废电器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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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及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有环保团体估计,随着本港经济复苏,加上近年有生产商推出多款新型号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高清电视机),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该等产品及弃置旧款产品,本港电子垃圾的数量将会增加。另一方面,国家环境保护部宣布,于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本港废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弃置量及循环再造量分别为何;当中循环再造后出口至内地及其他主要地区的产品数量为何;以及涉及哪些产品和原材料;

(二) 有否评估国家落实上述条例会否减少本港废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再造的出路,以及增加该等产品弃置于堆填区的数量;若评估的结果为会,具体的详情为何,以及有何应对方案;及

(三) 鉴于当局完成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公众谘询已超过半年,当局何时会正式进行立法工作,以及提交有关规例予立法会审议,以便从源头减少生产废电器电子产品?

答覆:

主席:

  香港是一个消费型的社会,我们每年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数量不少,而且仍然有用和有经济价值,当中的回收价值比起其他可循环再造的废物相对较高,处理过程中亦能在本地创造商机。环境局去年已就实施强制性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妥善管理废电器电子产品谘询公众,并且积极筹划将废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之内,计划其中一个主要目的是在本地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改变目前依赖出口的情况。现就问题的三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 二○○七年至二○○九年,本港废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弃置量及循环再造量,已分别表列如下:

     产生量   弃置量  循环再造量
    (千公吨) (千公吨) (千公吨)
2007年   70.1     11.1    59.0
2008年   71.4    12.6    58.8
2009年   72.0     7.7    64.3

  有关数据显示,香港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约有八至九成会循环再造,只有少量最终被弃置于堆填区。被回收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大多数会运往发展中国家重用及循环再造,所涉及的主要为电视、雪柜、废塑料和废五金等。至于出口数量,我们没有个别出口目的地的分项数字。

(二)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35条,该项条例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主要目的是实施生产者责任制计划的规管,涉及废电器电子产品在内地收集、回收及处理等事宜。此外,为杜绝由外地涌入的废物污染环境,中国内地多年前已禁止废旧电子产品进口,该项条例第九条规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进口,有关规定只是重申既有的进口禁令。但我们在去年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谘询文件已表示,世界各地对二手产品的需求预计会日渐减少,而且国际间亦会逐渐收紧入口废电器电子产品的管制,因此我们建议香港应发展本地处理设施,除可避免大量废电器电子产品落入堆填区,有关处理设施可将其中不少废电器电子产品修理重用,部分零部件亦可再用或循环再造,而最终不能循环再造的废电器电子产品会经过无害化处理,以确保不会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

(三) 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谘询期间,我们收到意见书的数量超过2,700份,市民大众以至业界普遍对有关计划表示支持。但由于计划的内容包含涵盖范围、流向管理(包括加强进出口管制)、妥善处理、分担成本等多个不同范畴,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参考国际间不同的经验。我们计划在今年稍后开始与业界及各持份者就有关方案进行深入讨论,包括从收费方式、处理方式、进出口管制,以及如何协助本地回收及处理有关废料等四个主要方面着手。政府会以此作为生产者责任制下一阶段的重点项目,在提高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的同时,亦推动在本地落户生根的回收行业。我们会致力尽早落实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计划。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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