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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交通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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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王国兴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报道指,本港邻近地区如内地、台湾及澳门都已经分别在行车道及行人过路线的交通灯安装倒数器,惟香港只在行人过路灯提供闪动图案提示,令行人难以掌握过路尚余的时间。报道又指,由於本港亦没有安装用以提醒司机的转灯倒数器,司机难以判断路面情况,意外风险因而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在设有灯号的行人过路处发生的交通意外共有多少宗,以及该数字占交通意外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於运输署在二○○八年六月在其向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在拆除用作测试的倒数器前,运输署曾向相关区议会属下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阐释有关使用倒数器的研究结果及拆掉倒数器的计划,运输署曾就拆除倒数器谘询哪些区议会,以及该等区议会有否就此议题投票;如有,表决结果为何;及

(三)鉴於虽然运输署於二○○六年就十五个试点的倒数器进行研究的结果显示安装倒数器会「诱发」行人「冲灯」,该署亦指研究外国的做法后发现倒数器并非灯控过路处的标准设施,但有报道指出,除内地、澳门及台湾先后设置倒数器外,美国、德国以至日本亦会引进台湾首创的「小绿人」动画公仔倒数器,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及研究安装倒数器,以符合这个国际趋势?

答覆:

主席:

  本港现行使用的交通灯号,其设计及运作与其他先进国家相若,均符合国际标准,以确保道路安全为目标。一直以来,本港的道路安全宣传活动,亦有教育市民正确使用灯号的守则。当「绿色人像」灯号亮时,如情况安全,行人便可横过马路。当「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时,行人切勿开始横过马路,而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则可以继续稳步前行,行人会有足够时间,安全到达对面行人路或路中央的安全岛。当「红色人像」灯号亮时,行人不可横过马路。至於行车灯号,绿灯亮起时驾驶者在安全情况下,可以驶过路口。当红灯亮时,驾驶者应在「停车」线前停车。当黄灯亮起时,除非车辆过於接近路口,以致突然停车可能会引起交通意外,否则应该停车。该交通灯号的运作及守则清晰直接,并行之有效,道路使用者对此亦十分熟悉。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在设有灯号的行人过路处发生涉及有行人伤亡的交通意外数字,以及该数字占交通意外总数的百分比见附件。

(二)二○○六年二月至十月期间,运输署联同香港城市大学曾就装设於不同地区的十五个试验「绿色人像」闪动灯号倒数器(倒数器)进行研究。研究发现,由於行人对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横过马路,往往有不同理解,因此,倒数器提供的倒数时间资料诱发行人在「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时,仍冒险横过马路的反效果,令更多行人承受风险,对道路安全构成负面影响。运输署遂於二○○七年七月致函相关区议会,阐释试验「绿色人像」闪动灯号倒数器的结果和终止计划的安排,当中包括荃湾、大埔、中西区、黄大仙、九龙城、观塘、东区、深水桋、西贡、葵青和油尖旺区议会,大部分区议会对此并无意见。其后,运输署获邀到东区、深水桋、西贡及荃湾区议会出席会议,再详细解释及讨论有关倒数器的试验结果。当中只有西贡区议会就此进行了投票,要求重设将军澳唐俊街/宝邑路的行人交通灯号倒数器。

(三)「小绿人」动画公仔倒数器是行人交通灯号倒数器的其中一种衍生产品,它使用数字加上动画显示剩余的过路时间,其运作原理与一般行人交通灯号倒数器相同。

  当局一直密切留意世界各地使用行人及行车交通灯号倒数器的发展,至今,各地对行人交通灯号倒数器并没有一致定论。然而,运输署在过往的试验显示,「绿色人像」闪动灯号倒数器会诱发行人在「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期间,冒险冲出行人路,对道路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至於行车交通灯号倒数器方面,至今亦未有研究数据支持有关倒数器可以提升道路安全。近年台湾有研究显示行车交通绿灯倒数器会增加交通意外率,故此建议停止使用该类倒数器,而英国及澳洲等地均没有装设任何行车交通灯号倒数器。内地城市虽然在个别地区使用行车交通灯号倒数器,但倒数器不是交通灯路口的标准装置,而据运输署所知,亦未有报告确认这类装置能够提升道路安全。

  当局会继续密切留意世界各地在这方面的发展和研究,并在适当时作出检讨。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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