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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康复及安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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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残疾人士及长者的中心的选址及兴建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各区议会否决兴建各类残疾人士院舍及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的数字及百分比,以及否决的原因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三年,各区议会否决兴建各类长者院舍及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的数字及百分比,以及否决的原因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当局有否针对否决的原因提出任何方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积极物色合适选址,作康复及安老服务设施之用。社会福利署(社署)就此会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包括地政总署、规划署、房屋署)保持紧密联系,在新发展或重建项目中,尽量预留土地设置康复及安老服务设施。社署亦会密切留意一些因服务重组而腾出的政府物业和校舍等,供康复及安老服务之用。社署同时会积极物色一些空置的公共房屋单位,改建为康复服务设施。就黄成智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选取康复及安老院舍/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的选址时,社署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区内有关服务的供求情况,土地面积及交通配套,规划署的规划准则和地政总署的土地用途条款等。在确定选址后,社署的地区福利专员会在适当时候进行谘询工作,听取地区人士的意见。部分地区人士可能就个别项目表示关注或对某些中心的选址持有反对意见,以致社署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地区谘询。然而,社署现时并没有因地区人士反对而搁置任何兴建或扩建康复及安老服务单位的计划。如遇地区人士反对,社署和有关的服务营办机构会以积极务实的态度与地区人士加强沟通,并与区议会和地区组织紧密合作,以期找出可行的方案,尽快落实有关计划的选址。

(三)如上文所述,社署会就设立康复及安老服务设施进行地区谘询;社署与有关服务营办机构亦会因应地区人士提出的意见或诉求,提出解决方案,例如修订有关建筑物或处所的设计(包括高度和座向等)、改善配套设施(例如增加救护车停泊及上落区及增设园艺缓冲区等)、加强监察措施(例如在感染控制及院舍环境徖生方面的管理)等,以期在不影响服务质素的前提下,找出持分者皆可接受的方案。

  为使服务能顺利开展,社署与服务营办机构更会透过服务简介、参观等活动,加强地区人士对有关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士的认识。各区康复服务协调委员会亦一直积极在地区层面进行公众教育,推广伤健共融的信息,鼓励公众接纳残疾人士,支持设立康复服务单位,为有需要的市民服务。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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