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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明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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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协定》)将於二○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协定》於三月二十九日签订,是香港与外地经济体系订立的首份自由贸易协定,涵盖香港与新西兰多个有共同利益的范畴,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措施。

  根据《协定》,新西兰将於六年内,逐步撤销对所有香港原产货物征收的进口关税。出口往新西兰的香港原产货物,超过90%税目的关税将可於《协定》生效后的两年内获得豁免。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及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在新西兰市场享有确定的优惠待遇,所涵盖的界别包括物流和相关服务、视听服务、各种商业服务、电脑和相关服务、海运服务、管理顾问服务、与制造有关的服务,也包括香港正进一步推动的六项优势产业,即教育、医疗、检测和认证、环保、创新科技和文化及创意产业。

  就市场准入而言,新西兰市场内的多个服务行业,将不再在外来资金、服务提供者或服务业务的数量、服务交易价值、雇员人数、法律实体类别或联营规定各方面,设任何形式的限制。在相类似的情况下,香港的服务提供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也可在多个界别享有与新西兰同业获得的同等待遇。他们亦将自动享有新西兰日后与其他贸易伙伴订立自由贸易协定中所作的进一步服务贸易开放措施。

  为便利商务人员流动,在不影响合理的出入境管制的情况下,属於指定服务界别的商务旅客、企业内部人员调动、及安装或服务人员类别的香港和新西兰商务人员,将可以优惠条件获准临时入境。

  香港与新西兰亦同意磋商一份《协定》下的《投资议定书》,以进一步提高双边投资流动,并致力於《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完成有关谈判。

  欲享用《协定》下出口香港货物往新西兰的优惠关税待遇,新西兰将要求提供原产地声明。至於协调制度第61章和第62章下的服装及衣服制品,新西兰将要求进口商取得由工业贸易署(工贸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机构签发的产地来源证(新西兰)。详情请参阅工贸署发出的贸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all_in_one/2010/as032010.html及
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all_in_one/2010/as042010.html。  

  有关《协定》的全文及详细资料,可浏览工贸署网页 www.tid.gov.hk/tc_chi/hknzcep。



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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