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电台对航空通讯频道造成有害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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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向民间电台送达通知,指示该电台立即停止操作所有被发现对航空通讯频道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器具。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发言人说:「电讯局在十二月十六、十七和二十日黄昏接获民航处的投诉,指其通讯频道受到声音广播讯号干扰。电讯局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干扰源自观塘一幢工业大厦内所设置的无牌无线电发射设备,该设备由民间电台操作。由於有害干扰对航空安全构成危险,电讯局长今日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发出通知,指示民间电台即时停止操作其无线电发射设备。」
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任何人如在明知而又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器具以致对其他合法的电讯服务或器具造成有害干扰,即属犯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警告:「电讯局会密切监察有关情况,若民间电台不遵守有关通知而继续操作其无线电发射设备,电讯局会按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完
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