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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拖网渔船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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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霭仪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早前有报章刊载一个渔家女的专访,指其一家六口以捕鱼维生,而她自小已随家人从事捕鱼业,并打算以此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该报道又指,这位渔家女想过的平淡生活,可能很快便幻灭,因为今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拖网渔船自愿回购计划,并建议立法禁止本港水域的拖网渔船作业。就政府拟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将如何落实二○一○年三月的《渔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建议的相关政策或措施,以协助受影响的渔民可以选择继续从事捕鱼业;

(二) 政府会否考虑采取自然淘汰的政策,即容许现时的船主继续作业至其自愿放弃或身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於《报告》的其中一个建议是政府协助受影响的渔民转型至养殖渔业,然而《报告》亦显示,过去十多年,本港的海鱼养殖业及塘鱼养殖业的年产量均持续下降及大幅萎缩,政府有否评估,受影响的渔民转型至养殖渔业能否维持生计;政府将会预留多少土地及资源,以协助受影响的渔民转型至养殖渔业?

答覆:

主席:

(一) 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建议为保护珍贵的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进行拖网捕鱼活动。我们拟为因受措施影响而须放弃拖网作业的渔民推出特别培训计划,协助他们掌握所需的技术和知识,以转用选择性的捕鱼方法继续作业,或转而从事其他可持续发展的渔业,包括海鱼养殖及休闲渔业等。有需要的渔民亦可申请渔业发展贷款基金的低息贷款,以进行其转型计划。

  另外,我们计划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以便为符合申请资格的拖网渔民推出一次性的回购计划,以适当地缓减有关措施对他们生计所造成的影响。计划包括:(1)向受上述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发放特惠津贴;(2)向受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提出自愿性回购其拖网渔船;以及(3)发放一笔过补助金,以协助参加回购计划的拖网渔船船东所雇用的本地渔工。

  我们相信透过上述拟议措施,可协助受影响的渔民转型至其他可持续发展的渔业和相关作业模式。至於受雇於参加回购计划的拖网渔船船东的本地渔工,他们亦会得到一笔过补助金,以协助其应付寻找工作时的短期生活需要。他们亦可参加由渔农自然护理署 (渔护署)或雇员再培训局提供的培训计划,以转型至其他与渔业有关或非渔业的工种。

(二) 渔业资源因非选择性的拖网捕鱼活动而持续下降,但有证据显示本地一些已被过度开发的品种仍有足够的数量以恢复繁殖。可是,若我们现在不采取果断行动阻止渔业资源继续耗损和海洋生态遭破坏,海洋生态的破坏将不能逆转。此外,业界亦可能会继续尽量争取仅存的渔业资源,直至资源枯竭,严重损害海洋生态和捕捞渔业。

  基於以上因素,我们认为应尽快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以遏止海洋资源损耗的情况,使海洋生态逐渐恢复至生态上可持续发展的水平。而香港水域渔业资源恢复,亦可改善渔业的成本效益及经营环境,从而增强行业的活力和改善业界的生计。

(三) 渔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认为,随本港市民日益关注食物质素及安全,他们对优质渔产品的需求亦与日俱增。若业界能提升本港水产养殖业的管理、改善养殖技术及提高渔产品品质及食物安全水平,将可加强本地渔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令本港的水产养殖业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渔护署现正透过培训及技术支援,包括与内地大学及研究机构合办水产养殖培训课程;邀请国内外专家提供技术支援及培训;与渔民到内地及海外考察水产养殖技术;发展鱼苗孵化培育技术和养殖新鱼种,以及推行「鱼类健康管理计划」、「良好水产养殖管理计划」及「优质养鱼场计划」,协助有意从事水产养殖的渔民掌握所需的技术和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此外,渔护署亦正与相关决策局/部门跟进,检讨停止签发新海鱼养殖业牌照的政策,并研究扩大或交替使用鱼类养殖区,以协助拖网渔船渔民转而从事海鱼养殖。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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