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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宪收回上环土地进行市区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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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十二月十日)宣布收回土地,以进行位于上环卑利街/嘉咸街的市区重建发展项目第一期。

  有关项目已纳入市区重建局(蒥建局)二○○七/○八年度的业务计划内,其推行有助改善区内的整体环境,保留地区特色,让新旧共融。

  项目第一期以结志街、嘉咸街及卑利街为界,需要收回该范围内合共七十二个私人土地业权。政府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并会于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三个月后生效。受影响的私人土地详情今日刊宪。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主除有权获得法定补偿外,在适当情况下亦会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额外津贴。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的单位,或可获特惠现金津贴。

  合资格的商业物业占用人(包括业主及租户)可选择接受特惠津贴,以代替因业务及相关损失而提出法定补偿申索的权利。

  受影响的住宅和商业物业业主及租户有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法定申索。如有关申索未能透过协议解决,业主及租户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费用可能会获政府发还。

  当收地和清拆工作完成后,项目第一期的面积约为1,680平方米。重建计划包括一幢多层住宅大厦,大厦低层会用作零售及其他非住宅设施,以及兴建一幢两层高的零售大楼作市集用途。此外,根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所核准的发展计划图则,该处会提供面积约450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用地。

  重建项目将分两期进行,以减低对邻近嘉咸街/卑利街一带百年市集商贩的影响。市建局将会安排受影响的湿货商贩暂时迁至项目第二期范围内已收购的空置商铺,让他们得以在第一期工程进行期间继续经营。当第一期重建完成后,市建局会让市集湿货商贩优先租用新建成的两层高零售大楼内的铺位,以继续经营。



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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