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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环境局局长动议修订《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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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环境局局长潘洁今日(十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动议修订《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以我名义提出的决议案,修订《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简称《第二份技术备忘录》,建议修订的详情已载於各位议员的议程内。

  《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26G条制定,以订明电力行业的年排放总量上限。在二○○八年立法会审议首份《技术备忘录》时,我们承诺在两年内作出检讨。检讨结果显示,两间电力公司有空间以最好的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减排,改善本港和珠三角区内的空气质素。具体的措施包括利用香港与国家能源局签订的《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所获得额外的天然气供应,尽量使用现有燃气机组发电;优先使用为达到二○一○年减排目标而已经加装减排设备的燃煤发电机组发电,以减低燃煤发电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比首份《技术备忘录》,新的《技术备忘录》会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排放上限分别削减约50%、35%和34%;而有关的排放总量上限会於二○一五年生效。

  为使我们可以更早检讨两电能否有再进一步削减排放的空间,我接纳小组委员会在审议《第二份技术备忘录》时就检讨频率作出的意见,并建议修订《技术备忘录》的相关安排,由不少於每三年检讨一次,更改为不少於每两年一次。我们并同意向立法会的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检讨结果。另外,为确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中文文本用字的一致性,我建议在第2.1段中作出文字的修订。

  为符合首份《技术备忘录》内的排放上限,两电已增加天然气发电和为燃煤机组加装减排设备。两电今年首三季的排放数据显示,两电均应该能够在二○一○年符合该排放上限。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订定《第二份技术备忘录》内的年排放总量上限时,除了考虑前面提及最好的切实可行措施外,也同时考虑了新加装的减排设备会随设备老化、因应电力增长而需要较多使用没有加装减排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等因素而引致排放量增加。因此,我们相信新的年度排放总量上限是严格和切实可行的。

  要进一步减少发电行业的排放,就必须按照《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公众谘询文件》中所建议的,大幅改变香港的发电燃料组合,发展低碳经济,使用较多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核能等。有关的公众谘询期会在本年度结束。我们会整理和详细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制定未来电力行业的减排路向和步伐,并适时引入新的《技术备忘录》,以进一步减少电厂的排放。
  
  主席,有关修订决议案已获得小组委员会的支持。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这项决议案。

  多谢主席。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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