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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公布下年度增加「M」品牌体育活动支援(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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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今日(十二月八日)表示,为加强对「M」品牌体育活动的支援,下个财政年度将增加「M」品牌活动首三年获得的等额拨款总金额,由最多600万元增至700万元,并把资助期由现时的六年延长至八年。

  许晓晖是在体育委员会辖下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委员会)举行的工作坊致辞时作上述公布。她说分配等额拨款的机制将更灵活,不再受首三年最高拨款依次为300万、200万及100万元的限制。

  在新的支援措施下,可供「M」品牌活动申请的拨款总额,将由现时横跨六年的最多900万元等额拨款,提高至横跨八年的1,150万元。

  她说:「为鼓励活动主办机构进行更多宣传及市场推广,新举办的『M』品牌活动可在首三年内,获得额外50万元的直接补助金,以供活动的市场推广之用。」

  政府亦会支持体育总会争取在港主办个别体育项目的世界锦标赛。由於此类比赛多数不会年复一年在同一地区举行,为此委员会将制定附加计划作出支援,初步建议是为合资格的一次性活动项目拨出最多500万元的等额及直接补助金。

  委员会将会为多项新的支援措施,制订详细申请指引,并适时公布。

  「M」品牌计划在2004年推出,目的是扶植更多可持续在香港举行的大型体育活动,以推广香港作为亚洲体育盛事之都的形象,此亦是政府的长远体育发展政策纲领之一。

  今日在香港文物探知馆举行的工作坊,大会邀请了渣打马拉松2011筹委主席高威林、国泰航空公司市场经理彭褅和屈臣氏个人护理店董事总经理吴弘宇,就筹办或赞助大型体育活动,跟与会的多个体育总会代表分享经验。

  工作坊上亦为明天起播出的「M」品牌计划电视宣传片及电台宣传声带进行首播,和介绍新一辑的「M」品牌计划平面广告。

  委员会期望透过举办工作坊,进一步鼓励商界赞助更多大型体育活动,协助推广香港的体育发展;而商业机构也可以成功塑造健康活力的品牌。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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