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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旅馆经营及管理者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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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公司今日(十二月八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於油麻地经营一所无牌旅馆,被判罚款六千元。负责管理该无牌旅馆的一名男子则被判罚款三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今年八月巡查油麻地弥敦道一所怀疑无牌旅馆。该处人员乔装客人,以日租形式成功租住该旅馆一房间,其后并发现处所内共有五间房间供出租。

  根据牌照处的纪录,上述处所在案发当日并未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牌照。因此,经营处所的公司及管理处所的男子均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该署会继续致力打击无牌旅馆,以确保入住顾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致电邮地址hadlaenq@had.gov.hk,或於网页(www.hadla.gov.hk)下载表格,以传真举报违规经营的旅馆。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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