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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防腐剂含量的专项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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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进行一项专项食品调查,测试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情况。中心今日(十二月七日)公布调查结果,五百个样本中,有一个样本不及格。整体测试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八。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於八月至十月间从不同零售点(包括超级市场、杂货店、食肆及街市)抽取了五十七个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样本;三百九十三个烟肉、火腿、汉堡扒、腌制肉类、腊肠、点心、肉丸、罐头肉类、烧味及卤味等肉类制品样本;及五十个乳酪样本作检测。」

  「除较早前已於十月份食物安全报告公布的一个不合格入口杏仁猪肉纸样本检出超出法例标准硝酸盐外,其余样本全部合格。」

  发言人表示,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不能添加防腐剂,包括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未经烹煮的腌制肉类及乳酪(切达乳酪、柴郡乳酪或软乳酪除外)则可以添加,但含量不可以超过法定上限。非法使用或超出法定标准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通常用於腌制肉类及乳酪,主要是由於它们有抗菌作用。若进食有关食物,对一般市民而言,不会即时影响健康。不过,某些人士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氢酵素缺乏症(G6PD Deficiency)患者等,对亚硝酸盐较为敏感,有机会影响红血球的带氧功能而引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长期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不排除会增加患癌风险。

  发言人提醒市民注意均衡饮食,避免因偏食而摄取过多食物添加剂。同时,应选择可靠的商铺购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不要购买色泽异常的肉食。

  他亦呼吁业界须适当使用防腐剂,以符合优良制造规范及有关法例规定。



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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