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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涉嫌串谋诈骗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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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诈骗集团的四男一女成员,年龄介乎三十二及三十八岁,因串谋行骗罪名成立,昨日(十二月二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九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

  案情透露,商业罪案调查科於二○○七年发现一个诈骗集团,随即进行监视。

    一名五十一岁女子申请公司文员一职,并於二○○七年一月开始在该集团於旺角成立的一间公司工作。

  她后来认识五名自称在同一公司工作的被告,并被他们利诱在该集团於香港成立的另一间空壳公司购入手提电话后,将之再售予一间位於深圳及已串通的电讯公司获利。

  被告进一步利诱受害人再购入总值约三十万元的手提电话。当受害人於二○○七年二月预备付款给被告时,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成功拘捕他们。

  被告其后各被落案控以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其中一名三十八岁男被告亦被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案件在昨日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十六号



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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