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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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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第十一届香港论坛的午餐会上致辞时表示,香港法律制度所确立的法治原则,为个人及机构提供保障,无疑是香港成功成为首要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关键因素。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界要人出席论坛。黄仁龙在致辞时表示,香港的司法独立,是法治的稳固基石,法官亦得到本地市民及国际商界人士信任。

  除此以外,香港有一流的法律执业者,媲美海外的律师,当中的良性竞争有助经验交流,孕育出不少成熟的法律人才。

  黄仁龙说:「我们的法律专业人士有多方面的丰富经验,包括资本市场、企业金融、证券、银行、知识产权、资讯科技及海事法律。」

  「对放眼庞大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顶尖律师来说,香港极具吸引力。我们会继续致力缔造更理想的环境,为律师创造更多机会。」他续说,政府刚於今年较早时制定了新条例,赋予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出庭发言权。律政司亦提交了新的条例草案,建议律师行以有限责任合伙模式经营。

  黄仁龙阐述政府在推广有效替代解决争议方法所作的努力,认为替代解决争议方法「富弹性和更以客为本,以较低的成本解决争议,又可与商业伙伴保持关系。」

  他说:「我们期待香港建立崭新的环境和文化,以创新及和谐的方法解决商业争议。」

  他亦指出政府一直更新法律,以期提供更优越的营商环境。例如修订《公司条例》,提高超过八十四万间在港经营企业的管治能力。

  「我们亦改革信托法例,加强信托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高净值人士采用香港的资产管理服务。」

  「为了面对科技进步带来的挑战,我们正修订《版权条例》,以加强在数码环境下的版权保障。」

  黄仁龙说:「我们的其他工作还包括目前正在审议的竞争法、引入企业拯救程序、设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督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并藉调解及仲裁,协助客户与金融机构解决纠纷。」

  鉴於内地经济增长强劲,他表示香港会尽量利用「一国两制」的独有优势,更紧密地与内地的经济动力接轨。他亦强调,香港十分明白其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优势,是建基於它的普通法制度及高度自治。

  香港一直致力在不同范畴与其他国家合作,以确保其国际都会的地位,并积极参与世界性的事务,为建立健康良好的国际社会作出贡献。

  黄仁龙说:「香港和中央人民政府均明白『一国两制』的重要,亦承诺坚守这原则。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融合和合作在这独特的基础下茁壮成长。香港既是中国的一部分,也是成熟的国际城市和特别经济区,拥有独立的法律制度,按照国际商业和金融的最佳模式运作。」

  他说:「我们对法治有坚定的承诺,专业法律服务备受国际推崇,这些均有助建立我们的地位和达到我们所追求的。但我们亦不可自满,要在维护既有优势之余,不遗余力地抓紧机遇。」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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