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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动议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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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黄国健议员在强积金计划在香港推行刚十年这个别具意义的日子,提出「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动议辩论,以及五位议员的修正案。

  香港现时实施的退休保障制度,是按世界银行於九十年代倡议的三根支柱组成,包括政府管理,经费全部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自愿储蓄和保险;以及强积金制度。这制度是经过香港社会各界长期讨论后,於一九九五年经立法机关通过采纳。世界银行於二○○五年借鉴不同国家推行退休金改革的经验,把三大支柱扩展至五大支柱,加入以无需供款,为扶贫及保障长者提供的援助;及其他如家庭支援等范畴,作为退休保障的支柱。换言之,强积金制度依然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重要的一环。但正如积金局主席胡红玉女士近日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强积金制度只是世界银行倡议的支柱之一,原意既非应付所有退休生活所需,亦不涵盖非就业人口。

  强积金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透过雇主及雇员共同供款的方式,协助就业人口累积退休储蓄。面对人口老化,强积金制度长远亦有助减轻社会对福利开支的负担。在实施强积金制度前,香港只有三分之一工作人口有退休保障。截至二○一○年九月底,强积金计划已为全港接近250万雇员及自雇人士,累积达3,457亿元的资产。连同其他退休保障计划,现时约有90%的就业人口有参与退休保障计划。自二○○○年实施至今,强积金在扣除费用后的平均回报率达到5.1%,相较於同期0.4%的年率化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增幅为高。另外,数据显示,自愿性供款占强积金的总供款额,已由二○○二年的9.2%逐年递增至二○一○年第三季的15.4%,显示社会就业人士已更积极地透过强积金计划作出退休储蓄。

  因此,我们相信强积金制度作为香港退休保障的其中一根支柱,是有助提升雇员的退休保障。当然,强积金制度实施不过十年,制度上或实际运作上会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事实上,政府一直与积金局保持紧密联系,因应实际运作经验及持分者的意见,不断检讨强积金制度下不同范畴的安排,提出改善方案。自二○○○年至今,政府共获立法会通过了七条修订条例,当中牵涉加强打击拖欠供款的罚则,精简和改善强积金制度的整体运作,实施雇员自选计划等。目前,积金局正就强积金制度运作的个别范畴作出检讨,例如,向计划成员披露资料的内容和渠道是否足够、让计划成员分阶段提取累算权益的可行性等。我们会因应积金局的检讨结果,作适当跟进,并会就涉及修订法例的建议谘询立法会。

  主席,我们和积金局的同事,会仔细聆听各位议员就今天的议案,及各修正案的发言,希望能进一步完善强积金制度。我会於稍后就议员的发言作更详细的回应。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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