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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动议批准《2010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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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批准《2010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於议程内的议案。订立《2010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的目的是由二○一二年一月一日第四届区议会任期开始,在六个区议会共增加七个民选议席。

  自第一届区议会以来,我们已在离岛、西贡及元朗区议会因应其人口相对前一届区议会选举时的增长而增加了民选议席。而就其他区议会,虽然其人口在每届选举之间的增幅相对较为轻微,但部分地区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也可能累积了显著的增幅。因此,我们按二○一一年香港的人口预计数字就各区的民选议席数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讨。

  经过检讨后,我们建议在观塘、油尖旺、葵青、北区及西贡区议会各增加一个民选议席,而元朗区议会则增加两个民选议席。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在今年七月就这个建议谘询了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议员对建议不持异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会议席上,制定了该命令。

  而该命令亦已经由《2010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小组委员会审议。我希望藉此机会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和其他委员同意加快审议该命令。我亦感谢各位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

  如立法会今天通过该命令,选举管理委员会便会按新的议席数目及法定的划界准则,进行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的选区划界工作。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於本月初公布全港四百一十二个区议会选区分界的临时建议并谘询公众,并不迟於明年三月向行政长官提交最终建议。

  我恳请各位议员批准上述命令,使增加议席的建议得以落实。

  多谢主席。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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