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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本港导游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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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方刚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中,有内地旅客在香港的一间珠宝店购物时怀疑与女导游发生争执后逝世。其后,一名香港女导游因不满内地团友购物少而在旅游车上辱骂旅客。有评论指出,本港接连发生这些事件,对香港旅游业界带来负面影响,亦令社会关注本港导游的质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现时平均每间旅行社分别雇用多少兼职及全职的导游、他们的薪酬制度,以及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为何;

(二)过去三年,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共接获分别有多少宗新导游证及续证的申请;当中有多少获批;获批的申请中,有多少申请者是新移民;及

(三)过去三年,议会每年分别接获多少宗有关本港导游的投诉和举报;当中有多少宗涉及导游态度恶劣及强逼旅客购物;其中导游被撤销导游证的个案数目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本年六月成立「检讨内地来港团经营模式与规管措施专责小组」(专责小组),检视内地来港团的接待安排,并重点研究零/负接待费及导游规管的问题。专责小组於十月初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十项措施。政府支持这些建议。议会理事会已於十一月十九日通过执行专责小组建议措施所需的大部分指引,预期这些措施将在二○一一年年初生效。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指出,政府会检讨整个旅游业的运作状况和规管架构,以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现就分项提问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年十月底止,本港共有一千五百四十三间持牌旅行代理商和六千零一名持证导游。导游以全职、兼职或自雇形式为旅行代理商提供服务,其薪酬制度视乎聘用形式而定。薪酬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底薪、出团费及小费,具体安排由雇主与雇员之间协议厘定。由於并非所有导游均由旅行代理商全职雇用,旅行代理商在旅游旺季时会增聘兼职或自雇导游,因此当局和议会并没有旅行代理商雇用导游的平均数目和导游每月平均收入的资料。在接待内地来港旅行团方面,议会亦已订立指引,要求旅行代理商必须与导游签署协议,订明双方磋商订定的薪酬和出团费。

(二)在二○○八年一月至二○一○年十月期间,议会共接获一千一百六十六宗新导游证及四千零七宗续证的申请。在该五千一百七十三宗申请中,共有五千一百七十宗获批核,三宗续证申请不获批核。由於在港居住年期并非申请导游证的条件之一,因此议会并无统计新移民申请的数目。

(三)在二○○八年一月至二○一○年十月期间,议会接获有关导游的投诉数字,请参阅附件。

  同期,共有十六位导游因违规而被议会暂停导游证,但无导游被撤销导游证的个案。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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