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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推动电动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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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上年度的施政报告中表示,环境局已与多家电动车辆制造商合作,预计在本财政年度推出约200辆电动车供应本港市场。然而,近日有报道指,要到明年初,市面上才只有20辆电动车供租赁,而且在目前相关法例限制下,车主须就电动车申请许可证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就如何落实上年度施政报告指「香港将成为除日本以外,亚洲区内最广泛使用电动车的地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实际供应给香港的电动车共有多少辆?实际供应量与政府预期的供应量的差距为何;造成此差距的原因为何;

(二)鉴於环境局曾在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的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由於电动车辆并无汽缸,因此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Q)的限制下,车主若有意在港使用电动车,须根据该规例申请特别许可证,政府审批该等特别许可证申请需时多久;除须申请许可证外,车主在道路上使用电动车是否还存有其他的限制;政府会否修订有关限制,以配合广泛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及

(三)为配合使用电动车的长远发展,政府有否就内地及香港使用电动车的配套和融合(例如充电技术)与内地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为推动电动车在香港的更广泛使用,特区政府一直与不同电动车制造商联络及鼓励它们把旗下的电动车引入香港市场。三菱的「i-MiEV」、Tesla的「Roadster」及EuAuto的「MyCar」已於早前相继推出本港零售市场。香港是日本以外首个有三菱「i-MiEV」及Tesla「Roadster」在零售市场发售的城市。商用电动车制造商Smith亦计划於本年底前在本港推出其商用电动车。日产也决定在首批生产的「LEAF」电动车中,提供部分供应香港的机构客户;视乎订购情况,该款电动车预计最早可於二○一一年二月抵港。就「日产LEAF」而言,香港将是该车在日本以外首个亚洲市场。

  截至二○一○年十一月中,全港已有八十五辆用於路面行驶的电动车。我们相信有关数字会随各地电动车的研发及进入商业生产,并选择香港成为市场,而与日俱增。

(二)现时,若某型号的电动车在运输署的车辆类型评定中获证明适合在快速公路上使用,其登记车主可按《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向运输署申请「快速公路许可证」,使有关车辆可在快速公路上使用。车主在办理电动车的首次登记手续时,可同时提交「快速公路许可证」申请。一般而言,该许可证可於申请后第二个工作天与有关车辆登记文件和车辆牌照一并发给申请车主。就道路的使用而言,电动车驾驶者与其他车辆驾驶者一样,须遵守道路交通规例和守则。运输署会参考国际的做法及考虑电动车的性能及用途以制订措施,配合在本港引入电动车。

(三)目前本港大部分於市面发售的电动车均可使用普通家用三方脚插头的插座充电。为了方便停车场营运商、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发展商提供适当的电动车充电装置,机电工程署已制定《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技术指引》,并积极与业界联络和沟通,以提供专业资讯。机电工程署会继续密切留意世界各地,包括内地,在充电设施标准方面的发展,以适时更新有关的技术指引,让本港电动车充电配套设施在既切合本港实际需要的同时,亦能与世界接轨。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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