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十二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

  警方在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今日 (十一月三十日) 进行一项打击酒后驾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拘捕十二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罪行。

  警方於为期五日的行动中,向一千九百七十二名司机进行随机呼气测试,结果十一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另一人亦因拒绝提供检查呼气测试样本而被拘捕。在十一名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的人士中,其中七人其后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他们将会与该名拒绝提供检查呼气测试样本的人士被控以有关罪名。

  自从二○○九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今日为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十二万九千二百零五名司机进行了呼气测试,其中六百二十九人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或拒绝测试而被拘捕,至今五百五十九名司机已被控以相关罪名。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首次被定罪者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三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此外,与违例者驾驶车辆相关的保险可能会因其酒后驾驶被定罪而失效。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十三号



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