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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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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宣布成立一个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专责处理声称受南丫岛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影响的渔民所提出的特惠津贴上诉个案。

  上诉委员会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员组成。黄镇南获委任为主席,其他非官方委员分别为陈曼诗、李许美常、陈荣尧及田耕熹。有关委任已经生效,任期至完成处理上述所有个案的工作为止。

  政府发言人感谢主席及各委员接受任命,并认为他们过往在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或其他与渔业相关的谘询委员会的服务经验,将有助上诉委员会顺畅运作。

  对於因受海事工程影响而丧失惯常作业的捕鱼区的渔民,只要他们符合资格,政府的惯常做法是会向他们发放特惠津贴。政府会成立一个内部跨部门工作小组考虑及决定发放给受影响渔民的特惠津贴金额。渔民如果对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的组织,专为处理相关的上诉个案而特别组成。就目前所知,部分声称受南丫岛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影响的渔民已表示有意提出上诉。

  上诉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 确定由跨部门工作小组订定有关处理及/或审批渔民申领特惠津贴的准则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合资格的渔民大致公平;

* 确定跨部门工作小组就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和批出津贴的金额所作的决定符合政府政策;

* 审视上诉人(或其代表)或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新或额外资料/证据,以及考虑这些资料/证据的相关性;以及

* 考虑是否维持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诉人个案所作的决定或修正有关决定,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厘定发放给上诉人的特惠津贴金额。

  上诉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香港北角渣华道三三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九楼地政总署土地征用组。



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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