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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教育局局长就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讨论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五号报告书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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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教育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五号报告书而进行公开聆讯的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

  正如刚才审计署署长所言,今次被审计的对象是教育局,大家要清楚这点,目的是改善直资学校的管理和行政。教育局会采取「依法办事」、「应管则管」的态度,对审计报告的建议作正面和积极回应。在回答议员的提问前,我希望交待几个重点。

  是次审计直资计划,审计署主要透过查阅教育局有关直资学校的档案和纪录,包括所有直资学校呈交教育局的财务报告所得的资料,及教育局对二十七间直资学校所作出的内部审查结果,再综合审计署自其他途径,例如互联网及学校其他资料例如周年计划等,而审计署亦派员到访其中四间学校所得的资料完成报告。对於审计署如何挑选这四间学校的准则及原因,我不得而知亦不便评论,不过刚才听署长所说,这四间学校是他自行拣选的。据我所知,审计署并无派人到任何其他学校收集资料。

  审计报告发表后,舆论有很多意见要求立刻公开该四间学校的资料。立法会帐目委员会亦於十一月十九日去信给我,要求取得相关资料。我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回覆帐目委员会的信件中,指出多年来委员会与政府之间恪守一项协议,大家同意「在报告书提交立法会省览至进行公开聆讯的一段期间,双方应尽量避免公开争辩委员会会进一步调查的事项,以确保委员会能顺利而公平地进行公开聆讯,而政府亦应避免公开反驳报告书所载的审计结果。」所有解释应该在今日会议进行,而非今日会议之前。鉴於审计报告书内容牵涉不只审计署到访的四所学校,而是涵盖所有直资学校,因此我於十一月二十三日给委员会的回覆中,提供了报告书内被指不符合规定的所有直资学校的名称,让委员会作内部参考之用,目的是希望确保委员会今日的公开聆讯可以顺利及公平地进行。然而,基於委员会考虑了上述理据后,仍然认为有关资料应该即时向公众披露,教育局遂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傍晚即时将有关资料公开。

  自资料公开以来,公众及舆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个别学校,令学校顿时变成是次审计的对象之一,但却没有机会就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於报告发表前交待和解释,这样对学校极之不公道。这亦是我们当初为何恪守协议於委员会聆讯前不披露相关资料的原因,当中不存在隐瞒事实,我一向也说,所有事我们今日开会时我会全部说出来。我们现在可看得见,在今天举行会议之前,有社会人士要求有关学校的校长站出来为事件解释及承认错误,这个举措是无助解决现时面对的问题,因为学校不是这次审计的对象。

  直资学校的基本性质近似私立学校,为家长提供在官立及资助学校以外的一个可行的选择。施行直资计划的初期,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转为直资,当时采取了较宽松及弹性的做法,容许一些初步符合资格的学校首先加入直资计划,然后才逐步完成办理有关规定。事实上,在二○○七年之后,所有有意加入直资计划的学校,都必须符合所有条件后,才可获批准正式加入直资计划。

  为了配合直资计划的运作和发展需要,政府在多个范畴上赋予直资学校较大的弹性,包括学校管理、资源调配、员工招聘、课程设计、学生录取和收费厘定等,以便直资学校可更迅速和积极地回应学生不同的需要。因此,对於直资学校的管治和行政,教育局与学校各司其职,在监管和灵活弹性之间,小心取得平衡。

  我们认为,现行的直资学校制度及其监管架构是有效的,今次审计报告所针对的大部分是执行及技术性的问题。教育局会继续与直资学校保持沟通,协助学校强化其管治架构及加强内部监管机制,提高透明度,并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有效落实监管措施,对於个别学校出现违规情况,我们会适时跟进及采取合适措施。

  主席,我和同事乐意回答议员的问题。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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