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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领汇旗下物业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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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回覆:

问题:

  据悉,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下称「领汇」)於二○○五年接管香港房屋委员会的180项物业(包括商场、街市及停车场)后,积极翻新旗下设施以提升租值,但却没有积极改善辖下物业无障碍设施不足的问题以方便伤健人士及长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领汇辖下有多少物业(包括商场、街市及停车场等)的无障碍设施是不合符标准;若有,是否知悉该等物业的数目占领汇辖下的物业总数的百分比为何,以及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区;

(二) 是否知悉,在第(一)项无障碍设施未达标的物业中,领汇已就多少项物业完成或展开改善工程;会否就其余物业作出改善;改善工程的具体方案、时间表及最新进度为何;以及会否削减未有计划进行改善工程的物业的租金;及

(三) 是否知悉,部分领汇辖下物业的无障碍设施,存在一些对伤健人士的障碍,例如,为使用轮椅人士而设的洗手间必须经楼梯才能到达,以及使用升降机时必须先推开防烟门等;当局会否促请领汇以使用者的角度重新检视及改善辖下物业的所有设施,并营造真正的无障碍环境,以尽社会企业的责任?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二○○五年十一月将辖下180项的商业及停车场设施透过「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分拆上市后,领汇已是一所私营机构,完全独立於政府及房委会,其产业的管理现时由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公司)负责。政府及房委会并不会亦不能干预领汇公司日常的营运安排及业务管理的事宜。与一般私营机构并无分别,领汇公司必须确保领汇的营运及其辖下产业均符合各项相关法例,包括《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及《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的法定要求。

  就符合《残疾歧视条例》方面而言,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作为执行《残疾歧视条例》的独立法定机构,会接受、处理并跟进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投诉,以确保一般残疾人士会使用及进出的处所能以不歧视的方式,提供残疾人士可使用的设施,让他们可在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处所及接受服务。任何拟新建的建筑物及拟改建或加建的现有建筑物均须符合当时的《建筑物条例》、其附属法例,以及由建筑事务监督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其他守则,包括就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2008》(《设计手册2008》)的规定。

  刘议员的问题的首两部分涉及由领汇公司管理的领汇私人产业,正如上文所述,领汇自上市以来已是一所私营机构,完全独立於政府及房委会,其产业的日常营运及管理由领汇公司负责,政府及房委会并无任何参与。故此,政府当局并无备存相关的资料。不过,有见及刘议员的关注,我们已向领汇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了解。在综合由领汇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劳工及福利局就其政策范畴的答覆,我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根据领汇公司表示,领汇辖下180个的商业物业项目(包括商场、街市及停车场)分别於不同年代落成。该等物业项目在兴建时均符合当时有关提供无障碍设施的相关规定。有鉴於时代与市民需求的转变,领汇公司自二○○五年开始管理该等物业以来,已进行了多项维修及小型改善工程。此外,领汇公司在进行商场翻新工程时,会参考最新有关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守则及标准,包括由建筑事务监督发出的《设计手册2008》,进行全面的大型改善工程,务使能在其商场内增加有关的无障碍设施,方便有需要的人士使用其商业设施。

(二)根据领汇公司表示,至今已完成了17项的商场翻新工程。至於还未纳入翻新计划的商业设施,领汇公司最近亦已完成了初步检讨,并参照了有关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最新准则及要求,以及听取了平机会的意见,在二○一○年底前会与这方面的专家合作,制订一个全面的整体改善工程计划。

  该整体改善工程计划会涵盖领汇辖下所有的商业物业项目。领汇公司表示,他们会在合理及实际可行的情况下,把所有领汇辖下商业物业项目内的无障碍设施提升至相关的最新标准。同时,领汇公司会继续与平机会及有关的复康团体保持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以确保改善措施符合他们的需要。

(三)正如上文所述,领汇公司必须确保领汇辖下产业均符合各项相关法例,包括《残疾歧视条例》下的法定要求。平机会作为执行《残疾歧视条例》的独立法定机构,会跟进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投诉,以确保一般残疾人士会使用及进出的处所能以不歧视的方式,提供残疾人士可使用的设施,让他们可在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处所及接受服务。我们了解,领汇公司现正积极跟进较早前平机会对其辖下八个商场及停车场进行调查后所提出的建议及意见,并已手进行该八个商场及停车场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改善工程。据领汇公司表示,他们已就有关改善工程的进度通知平机会,并会就此与平机会保持联系。此外,领汇公司表示,他们亦已与平机会联系,告知他们其未来就改善及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方向及政策,并已主动邀请平机会协助领汇公司培训其员工,提高员工们对《残疾歧视条例》的认识及执行方法。

  据我们了解,平机会亦会继续与领汇公司保持联系,并密切留意领汇辖下商业设施内提供的无障碍设施改善情况,以求有关设施可符合使用者的需要。

  事实上,为残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无障碍环境,协助他们独立生活以及融入社群,是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就此,劳工及福利局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向社会各阶层,推广无障碍环境的重要性。

  此外,由於大部分领汇的商业设施均位於公共租住屋恏内,而该等设施大多都是公屋居民使用,因此,房屋署会继续透过与领汇公司举行的一般工作会议,向其反映公屋居民对有关设施的意见,包括对提供及使用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诉求。房屋署亦会继续鼓励及吁请领汇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残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在其辖下的商业设施内提供无障碍通道,方便他们可无障碍地使用有关设施。

  我想在此再重申一点,领汇作为一间私营机构,完全独立於政府及房委会,政府及房委会均无参与其日常营运及管理的工作。故此,以上有关领汇产业的改善工程的资料是建基於刘议员的提问而向领汇公司方面取得,政府当局并无备存相关的资料。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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