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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的审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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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就物业按揭贷款业务向银行发出指引,要求银行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物业按揭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一:所有价值1,200万港元或以上住宅物业的按揭贷款最高成数从6成下调至5成;

第二:所有价值1,200万港元以下至800万港元之间的住宅物业的按揭贷款最高成数从7成下调至6成,但贷款额不可超过600万港元*;

第三:所有价值在800万港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按揭贷款最高成数则维持在7成,但贷款额不可超过480万港元**;

第四:所有非自住的住宅物业、所有以公司名义持有的物业和所有工商物业的按揭,不论物业的价值,贷款最高成数一律下调至5成。

  以上的措施,即时生效,但是在十一月十九日或以前已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借款申请可以不受影响。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现时国际金融宏观环境是处於一个很不正常的状态。在极低利息和全球资金继续泛滥的宏观环境下,很多投资者都很容易忽略了香港市民收入与楼价已经越来越脱节,我们非常关注楼市和按揭市场将会继续升嵿,导致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持续增加。金管局作为银行体系稳定的把关者,我们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审慎监管措施,保证银行能做好风险管理和提升银行体系承受震荡的能力,以确保一旦宏观环境作出调整时能够减低资产泡沫爆破时可能造成的破坏。」

  「要应对目前这个非常特殊而困难的局面,不可能单靠政府采取措施就能做好防御,我们还是要广大蒥民和各界的响应和合作,一齐来提高风险意识,要量力而为,切勿因目前利息处於极低水平而盲目追求利润和过度借贷。我们要汲取上一次香港资产泡沫爆破的痛苦经验,我们要共同努力,才可以避免重蹈覆辙。」

*此举是为免出现楼价略低於1,2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可以借得的贷款金额高过楼价略超出1,2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例如,购买价值1,10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可借660万港元(1,100万港元X60%),而购买价值1,2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却只可借到625万港元(1,250万港元X50%)。

**此举是为免出现楼价略低於8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可以借得的贷款金额高过楼价略超出8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例如,购买价值7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可借525万港元(750万港元X70%),而购买价值8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却只可借到510万港元(850万港元X60%)。



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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