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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数字显示,全港有超过二百万人居於租住公屋,人口庞大,但不少公共屋楼龄高达三、四十年,面对楼宇残旧及人口老化等问题。随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整体重建计划完成后,当局再没有提出有系统的公屋重建方略。较早前有沙田沥源居民向本人反映,指该屋是区内首个公共屋,已有三十五年历史,楼宇饱历风霜,单位厨厕偏细,生活环境「逼人」,而且部分大厦没有电梯,长者难於出入,希望当局分阶段清拆重建,惟遭房屋署(房署)以楼宇结构良好为由而拒绝。另外,最近有报道指,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有意重建辖下筲箕湾明华大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委会和房协辖下有多少公共屋是超过三十年楼龄、多少是超过四十年楼龄,以及名单为何;
(二)当局现行审核公屋重建的准则为何,以及未来五年将有多少公屋单位会进行重建;
(三)鉴於房署今年年初勘察沥源后,以楼宇结构良好,稍作维修可将楼宇寿命延长十五年为由,拒绝清拆重建,但当局较早前决定重建苏屋时,曾考虑到楼宇状况只可维持十多年,且维修费高昂,重建来得更划算等因素,现时当局用於上述三、四十年楼龄公屋的维修费用是多少,以及该等费用与进行重建所需费用如何比较;
(四)房协就明华大厦重建计划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建议的具体内容为何,以及何时才可开展;及
(五)鉴於本港住屋需求有增无减,为善用资源及改善公屋居民生活质素,当局会否考虑重订一套公屋整体重建计划,并一并考虑在重建时增加单位数量,以及加入长者屋等混合发展建屋元素?
答覆:
主席:
(一)截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共有四十二个楼龄逾三十年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屋,其中有十个公屋屋是四十年楼龄或以上。有关公屋屋名单载於下表:
房委会辖下四十年或以上楼龄#的公屋屋
1. 模范
2. 西环
3. 苏屋*
4. 和乐
5. 彩虹
6. 马头围
7. 福来
8. 东头(一)*
9. 华富(一)及(二)
10. 坪石
#楼龄是以屋最早建成的公屋大厦计算
*已被纳入重建计划的屋
房委会辖下三十年至三十九年楼龄#的公屋屋
1. 美东
2. 爱民
3. 葵盛西
4. 沥源
5. 荔景
6. 梨木树(二)
7. 白田
8. 丽瑶
9. 兴华(二)
10. 长青
11. 南山
12. 渔湾
13. 大兴
14. 禾
15. 象山
16. 富山
17. 顺利
18. 彩云(二)
19. 顺安
20. 彩云(一)
21. 大窝口
22. 长康
23. 石硖尾
24. 环翠
25. 安定
26. 石围角
27. 沙角
28. 鸭洲
29. 三圣
30. 龙田
31. 友爱
32. 大元
#楼龄是以屋最早建成的公屋大厦计算
此外,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共有十个楼龄逾三十年的公屋屋,当中有八个公屋屋是四十年楼龄或以上。有关公屋屋名单载於下表:
房协辖下四十年或以上楼龄#的公屋屋
1. 观龙楼
2. 明华大厦
3. 渔光村
4. 观塘花园大厦
5. 真善美村
6. 健康村
7. 满乐大厦
8. 乐民新村
#楼龄是以屋最早建成的公屋大厦计算
房协辖下三十年至三十九年楼龄#的公屋屋
1. 祖尧
2. 励德
#楼龄是以屋最早建成的公屋大厦计算
(二)一九九八年公布的「香港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制订了新的公屋屋重建策略。随「整体重建计划」的完成,日后的重建工作会视乎个别屋的实际状况而按需要进行。只有在屋结构不安全或继续维修并不符合经济效益的情下,才会进行清拆。
房委会於二○○五年九月确认此重建的原则及通过了持续保存现有高楼龄公屋屋的策略,并展开全面结构勘察计划,目的在於了解楼龄较高屋的楼宇状况,以确定楼宇在结构上是否安全,及决定进行修葺及巩固工程以保留有关楼宇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如不可能保留有关楼宇,我们会考虑予以拆卸。房委会并透过执行屋改善计划以确保现存公营房屋在安全、建筑质素、居所质素、生活方式和居住标准各方面的可持续性。
截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我们已在十四个接近或超过四十年楼龄的屋(注)完成勘察工作。除苏屋及东头(一)需要清拆外,其余十二个屋楼宇结构良好,在进行恰当的改善工程后,可以保留。我们会陆续为其余接近四十年楼龄的屋进行勘察工作。
此外,房协会就重建其辖下楼龄较高的出租屋进行可行性研究,为屋重建作出长远规划考虑。
(三)在勘察楼宇结构的过程中,房屋署会估算在无须大型结构维修下,持续保存楼宇十五年所需的工程费用,并进行财政可行性评估。如财政评估证实是可行,楼宇将予以保存并进行维修。
根据勘察结果,共有十二个屋(包括问题提及的沥源)通过结构安全及财政可行性评估。该等屋每个单位所需的维修费用平均低於两万元,而保留苏屋及东头(一)每个单位需要约为五万元的维修费用。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保留该十二个屋符合经济效益。
(四)房协已就明华大厦重建计划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初步建议,运输及房屋局现正研究计划的内容,并与房协保持紧密沟通。房协会在适当时候公布重建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表。
(五)房委会於二○○五年九月确认只有在屋结构不安全或继续维修并不符合经济效益的情下,才会进行清拆的原则,及通过了持续保存现有高楼龄公屋屋的策略。
不论公屋屋的楼龄,房委会都会积极改善公屋居民生活质素。我们已进行持续的屋维修工程、屋改善计划,并在合适的情况下进行屋活化计划。在坪石推行的工作便是屋活化计划的例子。
至於加入长者屋的发展建屋元素,新的公屋发展已於二○○二年起全面采用通用设计,并且兼顾长者安全及方便等元素,包括提供无障碍通道等设施,使长者能享受自处生活。这类屋设备足以配合长者租户的需求,令他们能够居家安老。
至於房协方面,正如上文(二)及(四)所述,房协会就重建其辖下楼龄较高的出租屋进行可行性研究,为屋重建作出长远规划考虑,及已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重建明华大厦的初步建议。
注∶包括苏屋、西环、模范、彩虹、和乐、马头围、东头(一)、福来、华富(一)及(二)、坪石、爱民、美东、沥源和葵盛西。
完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