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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首次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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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将会於明年(二○一一年) 十月完成工作,以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报告。

  委员会今日(十一月十五日)首次举行会议,委员同意拟定的工作时间表,并讨论方法尽量加快流程。会上并同意成立三个小组委员会,分别是物业资讯及示范单位小组委员会、销售安排及方式小组委员会,以及执行机制及罚则小组委员会。

  今日的会议亦就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加以讨论。委员并同意今后约每个月举行两次会议。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将就多方面进行研究,包括立法的范畴、对售楼书的要求、对价单的要求、对楼宇面积资讯的要求、对销售安排及售楼处秩序的要求、对示范单位的要求、失实陈述、对推广资讯的要求、执法机制和惩处的性质与级别,以及执法的机构等。」

  委员会由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志高出任主席,成员包括:

刘燕卿(消费者委员会代表)
余吕杏茜(地产代理监管局代表)
潘永祥博士(香港测量师学会代表)
林新强(香港律师会代表)
梁志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代表)或龙汉标为该会候补代表
李永达
刘秀成教授
陈志辉教授
林健枝教授
张国钧
屋宇署署长或其代表
地政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房屋)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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