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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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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景专业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电力)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八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在本年四月二十四日于荔枝角一个建筑地盘内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安装筒灯时触电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电力)规例》第19(1)条规定,凡须对任何导体、仪器或开关盘进行工作,东主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包括防止任何导体或仪器意外地变成带电,从而确保有关工作可在没有不当电力危险的情况下进行。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电力)规例》第21(1)条规定,凡有需要提供避免电力危险的保护,东主须设置轻便型绝缘架、绝缘屏、绝缘席及绝缘盖,以及设置绝缘靴、绝缘手套或其他防护设备,该等设备须保持状况良好,以供使用。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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