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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修订《2010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而动议的决议案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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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修订《2010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而动议的决议案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通过载於议程内的决议案,修订《2010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命令》)。

  《命令》於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而立法会随后成立了小组委员会进行审议。我非常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及其他十一位议员,於审议期间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为实施西港岛线建造工程和南港岛线金钟站扩建工程,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的一小部分用地(即40,200平方米中的7,500平方米)需用作临时趸船转运站,以便将有关工程掘出的泥石,经海路转运至接收设施,尽量减低路面运输对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因此,我根据《港口管制(货物装卸区)条例》作出《命令》,更改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的界线,以配合有关临时安排。

  於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提出应在法例上就临时趸船转运站的使用设定一个限期,以确保在限期届满后,有关地点会恢复作公众货物装卸区用途。我们已因应议员的要求提出有关修订。经修订的《命令》会规定,为实施卸泥工程而暂时更改的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新界线,仅於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生效,而原来的界线会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恢复生效。有关法例修订可确保临时趸船转运站的用地会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恢复作公众货物装卸区用途。

  另外,小组委员会亦对临时趸船转运站的具体安排和运作表示关注。我们已承诺会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有关临时安排会尽量减低对中西区的交通和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我们会限制金钟站扩建工程的运泥车,只可在早上十时至下午四时的非繁忙时段,运送泥石至有关临时趸船转运站,以及因应实际区内交通情况在有需要时暂停有关泥石运送等。我们了解中西区区议会关注到临时趸船转运站须处理西港岛线及南港岛线金钟站的泥石。我们已联同港铁公司於早前向中西区区议会详细解释建议措施和执行安排,我承诺政府当局及港铁公司会继续与中西区区议会和地区人士保持紧密的沟通,提供所需资料和商讨减轻对当区影响的措施,以释除他们的疑虑。

  主席,《命令》已经过小组委员会的详细审议,我们亦已接纳了小组委员会的意见并作出相应修订。有关修订已获得小组委员会的支持,而市民亦普遍希望有关铁路项目能尽快竣工,服务市民。因此,我希望议员能支持有关修订,务求令铁路工程可如期进行。多谢主席。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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