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四题:政府建筑物屋顶绿化工程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绿化建筑近年大行其道。本人最近亦接获一些沙田区市民提出绿化沙田大会堂及沙田公共图书馆天台空间的要求。他们指出,绿化天台空间一来可以美化环境,二来又可增加休憩空间,三来可降低大厦室温,节省能源,推动环保。政府曾表示,建筑署于二○○一年起会在可行情况下于新建政府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二○○一年至今,全港进行了多少项政府建筑物屋顶绿化工程;未来三年还有多少项该等工程会进行;

(二) 现时已在屋顶进行绿化工程的政府建筑物的数目占全港政府建筑物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建筑署会否研究在所有旧有政府建筑物天台加建绿化设施,使更多市民受惠;及

(三) 为了减低市区热岛效应,当局会否考虑将绿化天台工程纳入新政府建筑物(特别是文康设施)的常规建筑规格内,以为环保多出一分力?

答覆:

主席:

  香港地少人多,为美化城市景观及减低热岛效应,政府近年大力推动绿化。由于城市内可种植的空间有限,我们积极推广采用新颖的绿化技术,例如屋顶绿化,藉此优化城市环境。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 自二○○一年起,如新建工程项目中有可以利用的屋顶空间,建筑署会考虑具体情况(例如屋顶的负重力及结构安全、排水及灌溉安排、楼宇高度等),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将屋顶绿化纳入建筑设计内。自二○○六年起,建筑署进一步鼓励现有政府建筑物的管理部门为有关建筑物的屋顶进行翻新工程时,在楼宇结构、屋顶可用空间、防漏设计等因素许可下将屋顶绿化。其他工务部门亦会视乎实际情况,在合适的建筑工程项目下进行屋顶绿化。截至二○一○年十月底,合共159座由工务部门负责保养的政府建筑物设有绿化屋顶。此外,工务部门现正在另外62座政府建筑物(包括新建筑物及进行翻新的建筑物)进行屋顶绿化工程,以及为32座政府建筑物进行屋顶绿化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以期在未来三年内动工。

(二) 现时由工务部门负责保养的政府建筑物约有8,500座,近年落成的新建筑物仅占少数,其余大多为楼龄十年或以上的旧有建筑物。当中有159座设有绿化屋顶,占总数约百分之二。就旧有建筑物而言,日后若有需要进行翻新屋顶工程时,有关部门会根据既定方针,按实际情况及视乎技术可行性,考虑进行屋顶绿化工程。

(三) 如上文解释,在现行安排下,相关工务部门(例如建筑署、渠务署及水务署等)已积极在其负责的建筑物工程项目内考虑纳入屋顶绿化的元素。惟由于个别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技术层面的局限,难以硬性规定所有建筑物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屋顶绿化。为进一步推广在政府工程项目及私人工程项目进行屋顶绿化,发展局辖下的绿化及园境办事处会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就屋顶绿化技术(例如合适的植物品种及种植媒介等)进行研究及公布研究成果,并且会举办专业座谈会等,向园境业界、专业人士、政府人员等介绍相关技术,务求降低技术门槛,将屋顶绿化技术普及化。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