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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内地买家对香港物业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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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宝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据报,就价值1,200万港元或以上的物业而言,在2010年上半年,涉及内地买家的交易分别占一手市场和二手市场总成交金额的35%和20%。关於内地买家在本港物业市场的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政府有否就内地买家在本港物业市场的活动搜集数据;

(二) 2010-2011年度施政报告所载的房屋供求推算,有否包含内地个人在本地物业市场的权益;及

(三) 过去三年,政府有否进行任何研究,探讨内地个人投资对本地物业市场的影响;若有,所得结论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土地注册处备存有关经该处注册的本港物业交易资料,但并没有有关物业交易有多少买家为内地投资者的分类,这是由於买家向土地注册处登记成交个案时,无需申报有关资料。

(二) 政府在施政报告中定下未来十年内土地供应目标,平均每年提供可兴建约20 000个私人住宅单位的土地。提出20 000这个数字时,政府主要参考了本港过去十年(即2000至2009年),每年平均一手私人住宅吸纳量为18 500个单位。另外,在该十年内,平均每年约有20 000个一手私人住宅物业建成。20 000这个数字只是促进土地供应的目标,而并非建屋量的硬指标。订定这个土地供应目标的目的,是促进在一段时间内累积一定的土地储备。

(三)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吸引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当局并没有就内地人士在港置业对本港物业市场影响进行研究。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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