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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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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根据政府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2007-2008年度施政纲领有关房屋事务的措施:「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亦会加强打击滥用公屋个案,透过日常租务管理及定期家访,及早侦察滥用公屋资源的个案,亦会透过宣传提高公众善用公屋资源的意识。」 有关滥用公屋资源的问题,房屋署(房署)最近公布,有五名公屋居民就他们的收入或资产作出明知的虚假陈述,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用於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人手编制;

(二) 过去三年,每年房署人员为侦察可能滥用公屋资源的个案而进行的定期家访次数;

(三) 过去三年,每年房委会证实有滥用公屋资源的个案数字,连同有关个案的详情及所采取的跟进行动(包括收回的公屋单位数目、收取的罚款,以及少收及追收的租金款额);

(四) 过去三年,就透过宣传以加强公众对善用公屋资源的重要性的认知,房委会的工作为何,以及有否检讨该等宣传活动的成效;

(五) 鉴於现行的公屋住户资助政策要求在公屋住满10年或以上的租户,须每两年申报他们的收入,政府会否检讨此项政策,以更能反映快速转变的社会状况,包括考虑应否缩短现时首次申报的10年年期和其后每两年申报一次的时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於2010-2011年度施政报告已提到,政府会就租户的家庭收入及资产额外抽查5 000宗个案,房署会否增聘员工进行这些抽查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该署如何确保额外的工作量不会影响其员工的工作质素?

答覆:

主席: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致力确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资源得以合理分配。根据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凡在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住满十年的住户,须每两年申报其家庭入息。家庭收入超逾既定入息限额者,须缴交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连差饷。至於须缴交双倍租金的住户,他们更须按维护公屋资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每两年申报资产,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继续居於公屋的资格。目前,约有360 000户须按照这两项政策的规定,每两年申报其入息和/或资产。在现行机制下,房屋署(房署)前线管理人员会对所有公屋住户的入息及资产申报进行基本审查,而房署辖下的中央小组会对随机抽选个案、可疑个案和所有缴交双倍租金个案,进行深入审查,包括约见相关租户/家庭成员,以及索取相关入息/资产证明文件,以作核实。

  房署亦已制定有效措施,以侦查滥用公屋个案,包括丢空、未经许可而占用和非法使用公屋单位。前线管理人员藉执行日常租约管理职务和定期巡查单位时,侦察单位有否被滥用。任何可疑个案均会转交中央小组作深入调查。除此之外,中央小组会深入调查所有投诉和随机抽选个案。

  就该问题的六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 房署调配大约1  400名管理人员从事日常物业和租约事务管理职务,他们的工作包括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当中72名人员被调配中央以集中处理滥用公屋个案,他们一方面突击巡查单位,确保公屋单位被正当使用,另一方面加紧审查公屋租户所作的入息和资产申报。过去三年,每年从事遏止滥用公屋的管理人员编制载於表一。

(二) 为维护公屋资源合理运用,房署设有两年一度家访调查的机制以侦察滥用公屋情况。在该机制下,屋恏管理人员会每两年家访所有公屋租户一次,藉巡查单位以侦察可能滥用公屋的情况。

  在上次两年一度家访周期(2006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房署职员查访总共663 000户,完成率为100%。至於最近一次两年一度家访周期(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直至2010年9月30日为止,已查访669 000户,完成率为97.24%。

(三) 房署并无保存关於最终追收到的少收租金数额的资料。过去三年所侦察到的滥用公屋和虚假申报个案载於表二。

(四) 为了配合执法行动,房署已展开一系列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巡回展览、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研讨会、标语创作比赛、海报和传单、报章特刊和新闻稿、录像片段、巴士车身广告,以宣传合理运用有限公屋资源的信息。我们认为所采取的措施奏效,但仍会不时检讨和适当地调整宣传和教育活动。

(五) 我们认为,现行有关申报入息和资产的政策,已有效确保公屋资源合理地分配。在2009/10年度,约有23 800个公屋租户须缴交额外租金。房委会并无计划改变一向行之顺畅而且有效的现有机制。

(六) 实行一次性深入审查额外5 000宗公屋租户的入息和资产申报,牵涉额外人力资源。房署会从多个前线管理处抽调不逾30名经验丰富的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执行此一次性的任务,并会聘用一定数目的临时员工,以吸纳被抽调人员的职务,尽量减低对正常运作的影响。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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