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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死因裁判官呈交菲律宾人质事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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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十一月五日)已向死因裁判官呈交菲律宾人质死亡个案调查报告。死因裁判官在考虑报告后,将决定是否展开死因研讯。死因研讯过程是公开进行。

  按死因裁判官今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指示,香港警方已就菲律宾人质死亡个案作出全面调查,并先后四次前赴马尼拉进行搜证工作,包括在案发巴士取证、进行枪械测试及枪械弹道的取证工作、会见部分案发时目击证人及参与行动的菲律宾警方人员。香港警方调查现正式完成,并於今日向死因裁判官呈交报告。

  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香港警方有法定责任,全力协助死因裁判官履行裁判官在条例下的职权,包括按死因裁判官的指示进行死因调查,以协助其考虑是否展开死因研讯。

  警方的调查报告是按死因裁判官的指示拟备,由死因裁判官决定是否,或向谁公开报告。死因裁判官会因应《死因裁判官条例》的条文以及考虑是否合乎公义而作出相关决定。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十六号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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