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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制订动物友善政策」动议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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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就「制订动物友善政策」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要感谢陈克勤议员提出这项议案,以及六位议员提出的修订,让大家有机会讨论一个很多人关心的议题。

  近年,越来越多的市民有饲养宠物;香港人爱护动物的意识也日渐提升。我以往也有饲养宠物的经验,明白在很多宠物主人心目中,宠物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的而且确,宠物既是我们的良伴,亦可为我们带来欢乐。家中饲养宠物,更可以培养小朋友尊重生命、爱护动物的正确价值观。但饲养宠物也是一个责任和承诺。在收养宠物的一刻,我们便须肩负起责任,照顾及爱护宠物一生,同时更要确保宠物不会对邻居和环境造成滋扰。这也是对宠物、对自己的承诺。我特别强调「照顾一生」这个概念,是因为现时仍有部分人士未经深思熟虑便饲养宠物,最后因不同原因遗弃它们,令它们流浪街头,饱受饥饿和无人照顾之苦。我相信打算饲养宠物的人都是爱动物的。我提醒大家必须考虑清楚才饲养宠物,一旦成为宠物主人,便不应中途放弃。

  香港维护动物权益的政策,一直因应社会的发展、市民的观念而不断演变。香港在一九五○年立法禁止屠宰猫狗作食物。我们在一九九二年订立并於一九九六年修订《狂犬病条例》,规定狗主必须负上法律责任妥善照顾其狗只,并为狗只领牌、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回归后,在一九九九年,我们立法要求狗主妥善管理大型狗只以免伤害其他市民和动物。二○○六年,我们更大幅提高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由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增加至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三年。

  除立法之外,我们又为处理食用动物及实验室动物订定工作守则,保障它们的福利,更为屠房制订了工作指引,避免食用动物在屠宰过程中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我们亦刚於今年年初收紧动物售卖商牌照的附加条件,加强控制供出售狗只的来源。特区政府对保障动物权益一向是务实和积极的。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时检讨现行法例和政策,以确保动物权益得到适当的保障。

  爱护动物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价值和观念,必须为市民接受。因此,宣传和教育尤为重要。工作有两大重点:一是要市民尊重和爱护生命;二是要提高作为负责任宠物主人的意识。

  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讲述了政府在动物福利的重点工作,强调必须从源头减少流浪猫狗的数目。这次动议辩论刚好给我们一个好机会,收集立法会对动物福利的意见,使我们订立的政策和措施更能符合社会需要。

  主席,我谨此陈辞。待听取其他议员就议案发言后,我会就各项要点作出回应。

  多谢主席。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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