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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在过去不少与精神病患者有关的惨剧中,患者都未被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纳入优先跟进类别,医护人员和社工因而未能及早介入和避免惨剧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个案被纳入优先跟进系统;当中有多少个案病人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获有条件释放」;在这些被纳入优先跟进系统的个案当中,属优先跟进类别及优先跟进的次目标跟进类别的个案分别有多少;
(二) 是否知悉,过去五年,被纳入优先跟进类别及优先跟进的次目标跟进类别的个案分别增加了多少、分别有多少个案被剔除,以及剔除个案前是否需要通过既定的程序;若是,该程序的详情;若否,当局为何不制订有关程序;及
(三) 当局及医管局有没有制订指引,指示如何照顾或监察这些优先跟进类别及优先跟进的次目标跟进类别的个案,包括当这些病人突然不遵守他们「获有条件释放」的条件(例如拒绝接受跟进、药物治理或医护专业人员的探访等)时,如何处理该等情况?
答覆:
主席:
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接受精神科服务的病患者,如以风险程度作分类,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 没有暴力倾向或刑事暴力记录的精神病患者为「普通病人」;
(二) 有暴力倾向或刑事暴力记录的精神病患者一般会被纳入「目标群组」;以及
(三)在「目标群组」内有较严重暴力倾向或严重刑事暴力记录并被评估为较高危的病患者会被纳入「次目标群组」。
为了及早辨识和跟进有暴力倾向或刑事暴力记录的精神病患者,医管局采纳「优先跟进系统」跟进被纳入「目标群组」和「次目标群组」的病人。
一般而言,主诊医生会根据病人过往的暴力倾向或刑事暴力记录的严重性把病人纳入「目标群组」或「次目标群组」内。病人如过往曾犯较轻微罪行(例如:普通伤人、打斗、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藏有攻击性武器等),会被纳入「目标群组」。病人如过往曾犯较严重罪行(例如:严重伤人或殴打、谋杀或误杀、严重刑事恐吓等),则会被纳入较高危的「次目标群组」。
现就各项问题回覆如下:
(一) 现时,医管局为逾160,000万名病人提供精神科服务,当中约5,500名病人被纳入优先跟进系统,详细数字载列於附件一。
另外,为协助曾有刑事暴力行为或有使用刑事暴力的倾向,但病情已趋稳定的病人能重返社区生活,主诊医生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让病人在特定条件下出院,特定条件包括: 居住在指明的地方、接受社区跟进、定期覆诊及服用医生所处方的药物等。根据医管局统计数字,现时约650名病人属於「获有条件释放」的个案。
(二) 优先跟进系统内「目标群组」及「次目标群组」的每年平均增加和剔除人数载列於附件二。
医管局设有既定程序,评估病人是否适合从优先跟进系统中被剔除。跨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主诊医生及其主管、护士、心理学家、社工及职业治疗师等)会为病人作详细风险及独立生活能力的评估,评估范围包括:精神状况、风险因素、居住环境及家庭支援、覆诊和服药记录、有否滥药或酗酒习惯、独立生活能力及重犯风险等。若病人有良好社区生活能力并保持良好状况(包括无暴力行为及倾向、稳定的精神状况、良好社区支援及定期覆诊和服药记录)达三年(适用於「目标群组」)或七年(适用於「次目标群组」),医管局会经过跨专业的医疗会议,考虑将病人从该系统中剔除。
(三) 由不同医护人员组成的跨专业小组会按病人的需要和风险状况制定相关的护理计划。现时,所有属於「次目标群组」的病人,均有社康护士或医务社工作长期性跟进。至於「目标群组」内的病人,主诊医生会按病人的需要和风险状况安排合适的支援。适用於「目标群组」和「次目标群组」的护理计划分别载列於附件三。
如纳入优先跟进系统的病人突然拒绝接受相关的护理计划,主诊医生会根据病人当时的精神状况及风险程度作出适当安排,如加强社康护士支援及增加探访次数等。
就「获有条件释放」的个案而言,如病人没有遵守所规限的任何条件,以及主诊医生认为,为该病人的健康或安全,或为保护他人想,有需要将该病人召回精神病院,医生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第42B条,把病人召回精神病院。如病人不属於「获有条件释放」的个案,但其病情足以构成理由将他羁留在精神病院内以接受观察(或接受观察后再接受治疗);而该项羁留是为该病人本身的健康或安全,或是为保护他人想,则法院可引用《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第31条作出命令,授权将该病人羁留於精神病院以作观察和治疗。
另外,医管局已於二○一○/一一年度以先导计划形式在三个地区(葵青、元朗及观塘区)推行个案管理计划,为5,000名较高风险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深入、持续及个人化的社区支援。现时,该三区内被纳入优先跟进系统的病人已由个案管理跟进。医管局会於二○一一/一二年度将个案管理计划推展至额外五区(东区、深水、沙田、屯门及湾仔),为另外约6,000名病人提供服务。当此计划扩展至全港时,被纳入优先跟进系统的病人均会以个案管理形式作长期性的跟进。
完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