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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一环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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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这节的辩论主题是关于发展基建和繁荣经济。我想藉此机会向议会交代有关内地事务和对台工作的最新情况。

「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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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就「十二五」规划方面,有多位议员表达了意见,包括梁君彦议员、叶刘淑仪议员、黄宜弘议员和谭伟豪议员。

  行政长官在二○○七年的《施政报告》中已表示会非常重视「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在过去的两至三年,特区政府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及其他中央部委已建立了工作关系,我亦多次与其他政策局的代表到北京与国家发改委就此问题交换意见。我们亦曾邀请国家发改委及中央部委的代表来香港参加研讨会,让他们与我们的相关部门及其他单位交换意见。与「十一五」规划相比,香港特区在配合内地、中央推动五年规划工作的起步是比较早。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大家已看到中央清楚表明会继续支持香港发展为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政府就「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已取得进展,相信在明年三月两会期间定出的「十二五」规划文本中,香港方面是会有更多的着墨。我们亦希望本着「十二五」规划,香港今后在内地发展的空间可以扩阔。

  整体而言,我们向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的有关部门提出了三个发展方向。首先,我们希望中央政府继续支持,并且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第二,建基于在二○○三年与中央签订了CEPA(《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的公司在过去七年可以进一步拓展在内地发展服务业的市场,特别是专业服务。我们期望从香港七百万人口的市场中,先拓展珠三角五千万人口的市场,继而发展在泛珠三角超过四亿人口的市场。第三方面,因为在过去十多年已有非常好的基础和成果,香港特区与广东省政府签订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我们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议,希望将《框架协议》中粤港分工这重要原则纳入「十二五」规划中。例如:香港与广东共同推动珠三角发展为世界级的新经济区域。又例如我们在《框架协议》中提及在珠三角继续发展金融服务时以香港作为龙头。这些分工的原则,我们希望可以在「十二五」规划中有适当的反映。

  在区域合作方面,粤港合作是「重中之重」。国务院在去年年初发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我们本着《规划纲要》与广东省政府签订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但《框架协议》其实只是第一集,第二集是「共建优质生活圈」,好让香港和广东可共同发展成为更环保和更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区;第三集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香港内部有「十大基建」,有部分也是跨境基建──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等的工作已开始上马。

  接着,我希望回应黄定光议员、陈茂波议员关于前海的发展。国务院在今年八月批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特区政府是这样看前海地区的发展,改革开放已三十年,自一九七八年至现在很多沿海地区及内省地区的工业化已基本完成;而香港业界,特别是香港的工业界在这过程中的参与是非常广泛的。接下来,改革开放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在哪几方面呢?我们注意到是在内地继续发展服务业,包括专业服务,所以我们希望中央政府能支持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可以在前海发展金融服务业及专业服务。这两项事业也是香港的强项,我亦理解到很快会有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可以公布。陈茂波议员特别提到税务方面,我们理解到深圳市政府也正在积极考虑税务优惠等措施。

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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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黄定光议员特别提到对台工作。在过去这数年,特区政府正努力提升对台工作,并在过去两年采纳了一些积极的措施。贸易发展局在台北已成立了驻台北办事处;香港曾举办「香港-台湾城市交流论坛」──去年邀请了台中市政府率领逾百人的访问团来香港。我们亦采纳了措拖方便台湾居民可随时到访香港──只要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居民,无需加签便可以随时到香港逗留一星期。但我们没有停留在此阶段,为着更长远、更广泛地发展对台工作和事务,我们在今年四月成立了「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协进会),协进会与台方所成立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策进会)作对口,有了这新平台,双方官员可以使用恰当的身份就大家也关心的公共政策事宜进行交流和合作。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香港企业、专业人士和服务业在过去数十年一直无间断地和台方的对口保持合作和交流。但在公营部门方面的交流确实是十分少,不过现在有了这新平台,不论是私营部门或公营部门,都可以共同策动港台间的合作。所以这新局面对推动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帮助的。

  财政司司长亦在八月底率领「协进会」全体成员前往台北,与「策进会」举办两会的首次联席会议,会议有多方面的成果。首先,台方对香港在台湾设立综合性办事处表示欢迎。第二,台方亦表示支持香港旅游发展局正式在台北成立办事处。香港特区在世界各地多个不同地方,包括在内地,通常都设有三间办事处,分别为由香港特区政府成立的经济贸易办事处、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办事处及香港旅游发展局的办事处。如果这三间办事处都齐集,对推动官方往来和经贸合作就更为齐备。将来在台湾成立的综合性办事处,我相信其职能会与我们在内地成立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相若。第三方面,港台双方均认为应就金融合作加紧联系和合作。第四方面,经贸方面的联系亦要加紧,这包括代主席女士非常关心的避免双重征税这课题。第五方面,就空运安排,台港双方都认为双方的主管部门应考虑以适当的身份参与和主导,订出一套新的空运安排,这将有别于以往我们透过两地的航空公司处理这课题的做法。第六方面,就多个政策范畴,包括教育、创意艺术、文化艺术、医疗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等,台港双方都认为应该合作。

  代主席女士,总括来说,自九七年回归后,香港可以平稳过度成为一个特区,而自回归以来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为香港在经济方面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大家可以看到,在与内地合作和对台事务方面,我们对最宏观和最微观的范畴都有专注和推动。最宏观的是国家的「十二五」规划及CEPA的政策,我们是会继续发展的;最微观的是在前海这十数平方公里的地方,我们也要为香港开拓新的市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继续不要遗忘这些发展方向,不要单看内地的发展,并要顾及台海方面的发展,争取所有企业──不论是内地的资金到台湾发展,或是台湾的资金到内地发展──只要他们成功,都邀请他们来香港上市。所以不论在宏观和微观方面,也不论是对中央政府、省/市政府或是台湾当局,我们都会继续努力推动有关的工作。

  代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希望各位议员支持本年度的《施政报告》。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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