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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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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会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以下为林瑞麟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谈区议会选区划界问题。昨天立法会小组委员会已经开始审议相关的附属法例,想跟大家强调三方面。

  首先,就二○一一年区议会有多少个直选议席问题,我们其实要「先定大局,后开小局」,亦即是在今年六月期间,政府先定下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大局」,和清楚说明民选区议员在该两个宪制层面的选举中担当什么角色、如何参与,继而定下二○一一年区议会直选议席的数目。

  第二方面要跟大家谈的是,政府在七月时已向立法会交代到二○一一年时,民选区议员数目由四百零五席增加至四百一十二席,并已在秋季立法会开锣时,即在新一届的立法年度尽早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

  第三方面,我很欢迎昨天已开展了附属法例的审议,也欢迎小组委员会表示愿意加快审议。如果附属法例可以在立法会,例如在十一月通过,我估计选举管理委员会在十二月就可以把四百一十二席选区划界的建议报告公开,及进行公众谘询讨论。一旦有了这初步讨论建议,准候选人和各党派就已可以对二○一一年十一月区议会选举有很不错的概念,知道每个选区的划界大致上是如何。当然经过这公众谘询后,该些选区划界有时仍可能会有微调的,但大局是应该很清楚的,而准候选人应有大半年时间来准备选举工程。当完成了选区划界的公众谘询后,我相信选举管理委员会亦会尽快在明年第一季向政府提交最后建议,而我们处理附属法例的程序和安排亦可以尽快完结。所以整套安排完全在掌握之内,各党派、准候选人完全可以就这问题作好准备。

记者:可否说明一下区议会委任制是否会分阶段取消?会分多少个阶段取消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府现时正准备在这星期六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先交代二○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本地立法的政策安排。当做好了这套本地立法,我们稍后也会向立法会提交一套关於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度的建议,这问题我们是会先讨论后作决定。

记者:是否分三次取消?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府就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的时段并未有任何决定,稍后会向立法会提交一套建议供大家讨论然后才再作决定。

记者:在考虑分多少阶段的问题上有什么考虑因素?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认为大家现时应先专注二○一二年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的立法建议。委任区议员的制度,特区政府已表明会取消,至於如何取消,在什么时候才合适,我们认为应该在立法会内外,让不同党派和公众有机会进行讨论才作最后决定。

记者:你是否在「叹慢板」?当通过政改方案时,政府已答应政党会取消区议会委任制,但现时却一直推迟,没说明具体时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府做政策决定是明确的,区议会委任制度是会取消的。现时的工作要分先后缓急,我们需要先处理好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本地立法安排,然后才处理委任区议员的问题。

记者:有关选区划界方面,你刚才提及要先处理大局才可处理小局,但增加区议会七席只是按人口的增加而作出的调整,为何要到七月才向立法会提交,令议员不满?为何不早些向立法会提交?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今年年中前,整个立法会都专注於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而且我们要先清楚订明民选区议员在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中的角色及参与性是怎样,然后再决定区议会民选区议员议席数目的问题。

记者:是否可以在明年农历新年前定下区议会的划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在明年首季,选举管理委员会应该会有空间向政府提出最后的建议。如果大家能够配合、玉成其事,我相信有关的附属法例的立法不需要花太多时间。

记者:有些区议员投诉在上届被划走一些选区,你们会否避免这些情况再发生?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按人口比例的增长及按我们建议新增多少选区来办事。选举管理委员会是非常独立的,会在听取不同地区人士、不同党派的意见后,才会划分新选区。同时,今届将会新增七个议席,我们也会保留旧区的──虽然他们的人口会有减少,但是不会减少他们的议席数目。因此,选举管理委员会会尽量避免改变现有的选举区界。我相信,整体而言是会对大家参选或参政有帮助的。

记者:区议会委任制方面是未有决定,你仍在考虑要分阶段处理。你当初在处理政改方案时,是否用此来「吸引」政党支持政改方案?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在六月处理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时的总原则是希望二○一二年的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要进一步民主化。在宪制层面的选举中,我们现时有「一人两票」的方案,让以往在立法会功能界别没有投票权的三百二十万的登记选民可以投票。在区议会中,我们希望可以推动进一步的民主化。因此,直选的议席是由四百零五席增加至四百一十二席。至於委任区议员的制度方面,我们原则上是同意取消的,这亦是达致进一步民主化的一步。至於取消的方法及时段方面,我们将会在公众、立法会内外作出讨论后才再决定。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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