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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便利台湾旅客来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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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定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特区政府表示,为配合两岸关系提升及发挥香港可扮演的角色,正加强香港与台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自去年一月起,香港特区政府为来港的台湾居民实施两项便利入境措施,即取消台湾居民30天内只可申请两次「网上快证」的规定,以及将他们在港的逗留期限延长至30天,去年全年来港的台湾居民人次为何,以及该数字与实施措施前一年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鉴於自本年九月起,台湾容许在香港或澳门出生并持有效特区护照而又曾经访台的港澳居民,可以於网上办理台湾入境签证后自行列印入台许可同意书,即可起行,费用全免,是否知悉至今香港有多少人次采用此方法进入台湾,以及本年九月至今访台的香港居民人次与去年同期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三)当局有否就两地居民入境安排进一步研究相关的便利措施;若有,具体内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就内地、香港和台湾为三地居民实施的便利入境措施对本港旅游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若会,详细内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四部分的提问,我们综合回覆如下:

(一) 二○○八年及二○○九年,台湾旅客访港人次分别为2,318,000及2,103,000。二○一○年一至九月,有关人次则为1,691,000。

(二) 现时约超过七成的特区护照持有人,符合台湾当局上月起实施的入台许可简化措施的申请资格。特区政府并无有关香港居民申请入台许可或入境台湾的实际数字。

(三)及(四) 除了有关《网上快证》和多次《入境许可证》方面的便利措施外,自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的台湾旅客,可在无需申领任何签注(即「免签」)的情况下,来港七天。以今年首九个月计,约有八成访港的台湾旅客因持台胞证访港而受惠此「免签」安排。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研究,进一步便利台湾旅客来港的措施,务求在维持有效入境管制及提供对等互惠安排之间,取得平衡。

  另外,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就进一步便利内地旅客访港事宜,保持紧密联系。已落实的措施包括: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游签注;及自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为常住深圳的非广东籍居民在深圳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一直有注意各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对旅游表现的影响。当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实施后,旅发局会密切留意抵港旅客数目及类别的改变,并在有需要时研究背后成因,调整策略。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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