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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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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香港举行了第五次会议。

  会议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与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共同主持。双方在会上总结了自第四次会议以来的合作进展,通过委员会下年度的工作重点,以及探讨加强内地与香港不同层面的科技合作,以配合内地「十二五」规划。

  两地并同意继续探讨更多便利措施,包括透过CEPA补充协议七及其他适当安排,进一步鼓励香港科研人员和机构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把香港科研机构和企业逐步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国家科学技术部先后共批出十二间由香港的大学所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特区政府计划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向这些伙伴实验室提供财政支持。

  在深化粤港科技合作方面,特区政府会与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部门共同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目标和有关措施,实现粤港科技合作区域格局。粤港两地亦将继续积极推广「粤港联合资助计划」,以支持研发高新技术产品和推动把这些科研成果商品化的工作。此外,深港将共同推动「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的合作项目。

  为配合内地的「十二五」规划,委员会建议加强内地与香港不同层面的科技合作,并肯定了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优势,以促进两地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缔造双赢局面的重要性。

  刘吴惠兰在会上发言时指出,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的施政纲领中提出「向香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提供资助,提升其科研能力」的新措施。她说:「我热切期望伙伴实验室在新措施的协助下进一步提升其科研能力,把更多科技成果转移至产业,为企业创富,推动社会进步及经济繁荣。」

  刘吴惠兰又欢迎香港多家大学和科技机构代表加入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两地科技的合作机制。她说:「我相信有他们参与可以丰富及启发我们『合作委员会』的讨论,有助推动官、产、学、研的互补和合作。」

  刘吴惠兰期望内地与香港在现有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地科研及产业的交流,以及双方的创新科技合作。

  出席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内地委员来自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及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港方成员包括来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科技园、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和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的代表。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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