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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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刚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了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民政事务局和法律援助署会努力落实各项计划,确保法援的既定政策有效执行。我现在先简述有关措施。
五年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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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完成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并且提出建议。一如《施政报告》所述,我们决定把两项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大幅度提高。
我们会把「普通法律援助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提高50%,由现时的175,800元增至260,000元;而「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则由现时的488,400元,大幅度提高至130万元。此外,在评估可动用资产时,凡满60岁的申请人可获豁免计算部分储蓄。
我们会尽快进行相关法例的修订工作。
为「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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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较早前开展了对「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检讨,预计在今年底完成。民政事务局会根据法援局的建议,积极考虑辅助计划的扩展服务方向,其中一个领域是关於专业疏忽的申索。为方便扩大服务时的资金营运,政府会预留一亿元,在有需要时为辅助计划基金注资,以便扩展计划的涵盖范围。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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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继续研究如何加强为市民提供的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并正在研究如何强化在现有计划下给予义务律师的协助。
民政事务局及法律援助署会继续细心听取法援局及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以至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制定适合时宜的政策措施,处理好法援的工作。
多谢主席。
完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