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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2010年吸烟(公众徖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议案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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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食物及徖生局局长梁卓伟教授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就《2010年吸烟(公众徖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议案辩论的开场发言:

主席∶

  再一次多谢陈伟业议员就徖生署署长根据《吸烟(公众徖生)条例》(第371章)发出的《2010年吸烟(公众徖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发言。该公告目的是在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止吸烟区(禁烟区),我现作简单回应。

  政府一直以循序渐进及多管齐下的方式减少烟草对市民和社会的祸害。控烟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市民不要吸烟、烟民尽早戒烟或减低吸烟量,并尽可能保障公众免受二手烟的不良徖生影响。

  经立法会於二○○六年通过修订的《吸烟(公众徖生)条例》,授权徖生署署长於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在草案委员会上以及立法辩论草案时,政府承诺会於吸烟定额罚款制度实施后,逐步於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

  我们去年得到立法会及各区议会支持,由二○○九年九月一日起,在48个有上盖建筑物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连同43个符合室内定义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即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已开始禁烟),全港共有91个公共运输交汇处经已实施禁烟。市民遵守公共运输交汇处禁烟规定的情况至今令人满意,执法工作亦顺利。

  在这良好基础上,我们现正准备於第二阶段在符合法例定义的128个露天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计划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在这些公共运输交汇处实施禁烟。我们已在本年四月就这项建议谘询立法会徖生事务委员会。我们亦於今年五月起,就各区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包括实施计划,征询各有关区议会的意见。整体上,有关建议得到各区议会的支持。

  在宣传方面,控烟办会在下月起开始进行全港性宣传活动,通知市民公共运输交汇处实施禁烟,推动市民遵守禁烟规定。为利便在公共运输交汇处实施禁烟,控烟办公室(控烟办)与所有有盖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场地管理人,及公共交通营运者,包括巴士公司和公共小巴、的士商会等保持紧密联络,以推动业界和乘客遵从禁烟规定。

  至於在禁烟区的标示,刚才陈议员亦有就此发言,对於有建议在法定非吸烟区的边界地面划线作标记,让市民清楚明鹃禁烟区的范围,我们已就有关建议谘询有关部门包括运输署及公共交通营运者。大家的意见认为,由於在行车道路上划线有可能混淆道路使用者及引致驾驶安全问题,特别是在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地上,已有不少划线指示,故以地面界线划分整个法定禁烟区并不可行。

  不过考虑到露天公共运输设施的现场环境比较上欠缺实物(例如上盖)作分界,我们会继续与运输署、路政署及房屋署商讨,在确保行人和交通安全及不会引致其他不良后果的大前提下,视乎需要在适当位置加上标记,使禁止吸烟区的实际范围更加清晰。

  同时,控烟办会在公共运输交汇处的主要出入口等显眼位置张贴显示公共运输交汇处禁烟区范围的刊宪图则及展示禁烟横额和标志,提醒市民禁烟规定。而所有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的禁烟区图则,亦会在控烟办的办事处和网页展示,以供公众查阅。

  主席,总括而言,自有盖公共运输设施在二○○九年九月实施禁烟以来,执法工作大致顺利。推行定额罚款制度,亦加强了对违例吸烟的阻吓作用。

  建立市民尊重法定禁烟规定的社会文化,以及推行公众教育,始终是有效和顺利推行禁烟规定的关键。

  我们会继续透过立法、征税、宣传、教育、执行法例及推行戒烟服务等,进一步减少烟草的祸害,保障公众健康。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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