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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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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二○一○至一一年《施政报告》保安局施政措施的开场发言:

主席:

  行政长官上星期发表了施政报告,就报告内有关保安事务的政策范畴,以及施政纲领的措施,我们已向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供了简介文件。今天我希望向委员介绍施政纲领中几个有关保安事务措施的重点。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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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目的是吸引外来资金,让资本投资者无需在港经营业务,也可申请来港居留。自二○○三年十月推出计划以来,已有近8,200名投资者及15,500名受养人获准来港,为香港带来了近580亿元的投资。计划直接或间接带动了本地不同行业的经济活动,投资者及受养人来港定居,亦增加了本地消费。

  为确保计划与时并进,继续为香港带来最佳的整体利益,我们最近就计划作出检讨。在考虑海外类似的计划、相关经济指标,以及公众与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后,政府决定由二○一○年十月十四日起,对计划作出三方面的修订。

  第一,调高投资门槛及个人资产规定。自计划推行以来,现行的有关规定沿用至今。我们注意到海外相类计划的投资门槛近来均有所更改,加上考虑本地生产总值及港汇指数由二○○三年十月至今的变动,我们决定将投资门槛及个人资产规定由650万元增至1,000万元。与海外相类计划相比,我们相信经调高的投资门槛及个人资产规定仍具竞争力。我们将会每三年检讨投资门槛一次,以维持计划的吸引力,并确保计划为香港带来裨益。

  第二,回应公众对物业价格的关注,获许的投资资产类别暂时不再包括房地产投资。事实上,部分海外相类计划,包括加拿大、澳洲及英国,均不接纳房地产投资者。新加坡亦已宣布,由二○一一年一月起,不接受房地产投资。因此,我们暂时剔除房地产投资,并不会降低计划相对于海外计划的吸引力。我们会因应不断转变的情况,包括市民的意见、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海外的做法等,不时检讨是否须将房地产重新列为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无论如何,我们将于计划下一次定期检讨中再次审视有关安排。

  第三,我们决定在《保险公司条例》下指定的相关保险人,可担任计划下金融中介机构。这既可为各类获许投资产品的提供者,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亦可让投资者更灵活选择投资产品──包括投资相连的保险产品──及金融中介机构。

  我们会密切监察计划修订后的实施情况,并会定期检讨各项安排,确保计划达到最佳成效。

抗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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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青少年毒品问题。经过两年来全力推动的全民抗毒运动,近期青少年毒品问题虽然有缓和的迹象,但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去年启动的大埔区校园验毒试行计划,尝试开展一股新的校园抗毒文化,并得到计划中各持份者的支持。我们决定在新学年延续计划,进一步累积实践经验。而评估计划成效的研究报告亦快将完成,我们会继续邀请各持份者参与,共同制订校园验毒的未来路向。另外,政府决定加强中学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增加两成人手,进一步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援,以预防及处理学生吸毒问题。青少年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会继续循行政长官所订的五个策略方向,包括社会动员、社区支援、执法、戒毒治疗和测检,推行有关工作,全面打击毒祸。

医疗辅助队少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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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12至17岁青少年透过参与有益身心的群体活动和训练,学习有用的技能和领导才能,我们计划在医疗辅助队辖下,成立「医疗辅助队少年团」。医疗辅助队少年团将于二○一一年开始在全港十八区展开招募活动,期望于五年内达到招收1,000名队员的目标。

  少年团队员将会接受不同领域训练,主要学习急救及护理知识,亦会接受领导才能、团队和纪律训练,让他们学习自律、人际和社交技巧,以建立健康人生及积极正面的生活态度。


打击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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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第575章),旨在实施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部分、以及其他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条例》及其《修订条例》的部分条文已分别于二○○二年及二○○四年生效。

  就落实《条例》尚未生效的条文方面,立法会已于二○○九年十二月及二○一○年七月分别通过有关「高等法院规则」及「实务守则」。按此,我们已于十月十五日于宪报刊登生效公告,指定二○一一年一月一日为上述尚未实施的条文的生效日期。这项工作将确保香港为打击恐怖主义及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做好本分,履行我们在这方面的国际承诺。

设立与儿童有关工作的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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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详细讨论及公众谘询,法律改革委员会(简称法改会)于今年二月发表《与儿童有关工作的性罪行纪录查核:临时建议》报告书。这份临时建议报告书详列法律原则和公众谘询的结果,并要求当局尽早引入行政措施,让雇主和家长在委聘与儿童(或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紧密接触的工作职位时,能够确知申请人是否曾有性罪行定罪纪录。法改会亦就行政机制的实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致力在保护儿童安全和顾及更生人士的权利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我们一向非常关注涉及儿童为受害人的性罪行案件,警方亦十分着重打击有关罪行。我们会尽快落实法改会的建议,早日设立查核机制,以加强对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保护。我们期望在明年上半年,就机制细节安排谘询保安事务委员会,并随之以先导计划形式,开放查核机制让雇主和家长使用。

进一步加强协助外游港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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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为身处外地遭遇危难的港人提供有效的协助。保安局于去年七月,提出加强协助在外港人机制的三十项改善建议,大部分经已落实。其中,我们已于去年十月推出外游警示制度,以黄、红、黑三种警示颜色,依次序标示由低至高的安全风险,供本地旅客参考。在过去一年,特区政府已先后对超过十个国家发出警示。

  另外,入境处已设立后备支援队伍,并提供相应培训,以便一旦发生紧急事故时,可迅速加派人手接听求助电话及解答市民的查询,或直接到有关地方为身处当地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入境处亦计划在今年年底,待完成提升「1868」热线电话系统的工程时,推出电子网络系统,让准备外游的香港居民可藉网上登记,通知入境处其行程安排及紧急联络方法。

  此外,我们与个别航空公司已签订谅解备忘录,落实在有需要时可以更快预留机位,或安排包机优先接载香港居民返港。

  处理港人在外地遇事机制其中关键的一环,是特区政府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公署)的紧密沟通,及国家驻当地使领馆给予的协助。每当有事故发生,特区政府都会第一时间与公署及有关使领馆沟通,要求协助,及商讨跟进工作。从处理今年八月底发生的马尼拉人质事件,可以证明经加强的机制是有效的。在过程中,公署和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主动提供了强力支持,让特区政府的支援及善后工作,得以在短短几天内完成,成功接载所有团友和他们的亲友返港。特区政府会继续检视及改善应变机制,务求为遇事港人提供更适切有效的帮助。

  我和同事很乐意听取委员的意见及解答各位的提问。谢谢主席。



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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