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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改善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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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十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改善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王国兴议员动议,内容为:「鉴於近月公共交通机构属下的『八达通』、『快易通』, 以及金融保险业、电子通讯业等被揭露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将收集的个人资料违规转移或出售牟利,涉及之广、影响之大,遍及数百万香港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当中具垄断性质的电子货币『八达通』,更承认出售客户的个人资料从中获利逾4,400万元;『八达通』的丑闻揭露出现时市面上存在各种智能卡如积分卡、会员卡、信用卡,储值卡及增值卡等等,普遍没有切实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未受到妥善的保障,机构可利用该条例宽松空间漏洞和灰色地带,肆意收集超过其公开宣称的收集目的之个人资料,再把资料汇编成为他们的摇钱树,无从监察,情况非常严重,令市民日常生活大受困扰;然而,碍於法例所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权力及资源所限,未能作出有效监管,而相关负责的政府部门亦未认真承担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责任;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以保障市民大众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

(一)促请执法部门全面彻查所有涉及转移和出售客户个人资料、侵犯市民个人私隐的公司及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并责成该等公司或机构须在独立的第三者监督下,铲除违法违规收集的市民个人资料,以及向受影响的客户作出道歉及赔偿;

(二)立即全面检讨和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堵塞法例漏洞,消除灰色地带,同时增加刑事惩罚,以收阻吓作用;

(三)增加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资源,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

(四)增订明确条款和规定,确保消费者有选择加入机制的权利,保障消费者在不受胁迫或利诱的情况下提供不超过机构宣称的『收集目的』范围的个人资料,加大力度打击及取缔滥收市民个人私隐资料的行为;

(五)立法规管所有会员卡、信用卡等等各种的申请表格,当中有关忠告消费者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权利条款的字体及内容,必须符合正常视力、合理阅读的字型、位置及面积大小,并确保未能清楚阅读及理解收集内容的市民,同样可收取清晰的选择提示及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权利的资讯;

(六)立法规管本港所有私营及公营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缺乏客户明确书面同意及授权下,将其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者公司,包括其合作伙伴公司及附属的子公司,亦不得利用该等个人资料作出售及牟利用途;及

(七)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及香港机场管理局的运作模式,积极研究把智能卡『八达通』公营化,以确保数以百万计必须使用『八达通』的香港市民,其个人资料私隐得到完整及切实的保障,彻底避免全港市民个人资料私隐再次成为公营或私营公司的摇钱树。」

  涂谨申议员、黄定光议员及陈健波议员将分别就王国兴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正视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梁耀忠议员提出,内容为:「本会在过去数年曾多次通过要求为残疾人士改善交通设施及提供交通票价优惠的议案,但政府当局、部分法定交通机构及其他公共交通机构至今仍没有予以全面正视及执行,其症结在於政府没有明确的残疾人士票价优惠政策和推行改善的决心;本会强烈要求政府当局率先带头落实并推动各公共交通机构立即全面回应并落实本会过往通过的有关议案和本会去届研究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及为他们提供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的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的建议;此外,政府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更全面解决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使他们能更有效融入社会:

(一)制订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

(二)为有效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采取立法、行政及财政措施,促使各主要公共交通机构提供残疾人士票价优惠;

(三)在短期内为所有残疾人士引入公共交通工具票价半费优惠提出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改善生活;

(四)增拨资源,全面改善复康巴士服务,尤其应加强向住在偏远地区和新市镇的残疾人士提供复康巴士服务;

(五)要求港铁尽快在全线月台加装幕门、闸门和自动伸缩月台踏板等设施,以加强月台安全,并改善车站设施以达致无障碍环境;

(六)要求各公共巴士公司尽快更换低地台巴士以照顾残疾人士的乘车需要,并且在巴士停站时以广播方式知会乘客有关路线安排以方便失明人士,同时在公共巴士服务的新专营权协议中加入条款,规定巴士公司须设立残疾人士票价优惠;

(七)研究资助有需要的残疾人士购买电动轮椅,以方便他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八)要求运输署研究豁免残疾人士购买1,500立方厘米以上汽缸容量私家车的牌费,以方便他们运载较大及较重型的电动轮椅和协助器具、为残疾人士提供额外的车用燃油免税额、补助残疾驾驶者使用私人营运的隧道,并为他们提供泊车位,避免残疾人士支付高昂的交通费;及

(九)加强谘询残疾人士的意见,全面实践『无障碍运输』的理念,并严格监管公共交通机构提供无障碍设施,让更多残疾人士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融入社会。」

  王国兴议员及陈茂波议员将分别就梁耀忠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法案方面,《法例发布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此外,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订立的《2010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及《2010年毒药表(修订)(第4号)规例》。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亦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二○一○年七月七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文莱达鲁萨兰国)令》。

  此外,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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