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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第三季批出两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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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十月七日)公布,该署於二○一○年第三季发出两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

  该两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共涉及1,480个住宅单位,分别位於马鞍山及元朗,预计於二○一二年第一季落成。而获发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的项目位於将军澳,涉及1,688个住宅单位。

  截至今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8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四份。

  该18宗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8,059个单位。其中三个项目共涉及243个单位,预计於今年落成,另外六个共涉及3,830个单位的项目,以及八个共涉及3,937个单位的项目,分别预计於二○一一及二○一二年落成,其余一个涉及49个单位的项目,预计落成日期有待发展商更新。

  此外,该署正处理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涉及1,360个单位,而正处理的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今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部分、不可分割业权份数、委任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支出的分摊、管理费按金、保留地方(如有)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中英对照的售楼书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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