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邀请公众在加强保障消费权益的立法建议谘询结束前提交意见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今日(十月七日)邀请市民在十月三十一日前,提交对加强保障消费权益,打击不良营商手法立法建议的意见。

  政府在七月就立法建议展开公众谘询,目标是在加强保障消费者合理权益的同时,让企业在市场自由竞争。

  谘询文件列出的主要立法建议,包括扩阔《商品说明条例》的范围,以涵盖消费交易中有关服务的商品说明;在《条例》下订立新刑事惩处,以禁止在消费交易中指明的不良营商手法;在《条例》下清楚订明,受屈的消费者有权对违反公平营商条文的行为提出私人民事诉讼;就特定类别的交易实施冷静期;以及赋予香港海关新的执法权力。

  发言人说:「我们鼓励市民在十月三十一日谘询期结束前提交意见。我们并透过各种渠道,包括出席简介会和区议会会议与不同业界人士会面,以及Facebook特设专页,收集市民及持份者的意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谘询。」

  「当局在草拟修订法案前,会仔细考虑收集到的意见。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至二○一一立法年度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谘询文件可於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或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网页(www.cedb.gov.hk/citb)下载。

  市民可透过邮寄(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一期29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传真(2869 4420)或电邮(cpr@cedb.gov.hk)提交意见,亦可登入Facebook 专页(www.facebook.com/ConsumerProtectionReview) 发表意见。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