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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三名强积金计划成员因为在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的文件中作出虚假及具误导性的陈述,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第43E(1)条,今日(十月四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罚款25,000元。
三名被告陈德胜、方壮勤及陈为阳分别罚款15,000元、5,000元及5,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陈德胜分别於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及二○○九年七月三日以永久性离开香港为理由,向两间受托人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经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调查后,发现被告作出虚假声明,讹称永久性离开香港,而实际上他并没有永久离开香港。被告再於二○○九年九月九日以永久性离开香港为理由,向第三间受托人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积金局调查后发现被告作出虚假声明,声称他之前从没有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理由而提取累算权益。被告承认三项控罪,每项控罪各罚款5,000元,合共罚款15,000元。
另外两名被告方壮勤及陈为阳,分别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及二○○九年十月二十日,向受托人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向受托人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经积金局调查后,发现两名被告曾作出虚假声明,声称他们之前从没有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理由而提取累算权益。
另外,一名高级人员及四名雇主因违反《强积金条例》,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105,000元。
冠龙行有限公司的高级人员Hosni Gaber Ibrahim Emam,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A(8)条及第44条,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一月至五月及七月至八月,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有关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被告承认七项控罪,每项控罪各罚款4,000元,合共罚款28,000元。
冠龙行有限公司亦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A(8)条,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一月至五月及七月至八月,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有关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被告承认七项控罪,每项罚款4,000元,合共罚款28,000元。
嘉里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1)条,控罪指被告没有为一名雇员按《强积金条例》规定加入强积金计划,被告承认一项控罪,罚款6,000元。
嘉里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亦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AA(7)条,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五月至八月及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有关非注册计划成员向积金局作出强积金供款。被告承认六项控罪,每项控罪各罚款3,000元,合共罚款18,000元。
高宝集团(亚洲)有限公司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A(8)条,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一月、二月及四月,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有关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被告承认三项控罪,每项控罪各罚款3,000元,合共罚款9,000元。
美明惠楼宇服务有限公司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1)条,控罪指被告没有为一名雇员按《强积金条例》规定加入强积金计划,被告承认两项控罪,首项控罪罚款9,000元,第二项控罪罚款7,000元,合共罚款16,000元。
另外,积金局今日亦代四十九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十二名雇主追讨约212,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三名与讼人分别J & Mandy Co. Limited、耀御国际有限公司前称彩俊国际有限公司及J & Mandy Co. Limited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分别须向积金局支付38,756.45元、7,062元及1,777.02元。有关款项为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此外,九名与讼人分别为Maxthrust Limited 经营The Aviator、好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梁广池经营如新汽车清洗服务公司、德祥纺织有限公司、陈志伟经营大禾速运、精益塑胶五金厂(远东)有限公司、黄光耀经营黄光耀会计师事务所、正得管理有限公司及金瀚企业有限公司经营皇朝芬兰浴,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分别支付33,057.84元、28,720元、21,157.5元、14,945.01元、14,755元、5,246.15元、3,859.8元、3,473.78元及365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亦代一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一名雇主追讨职业退休计划(俗称「公积金」)欠款。与讼人RCP Consulting Limited亦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37,629.6元。有关款项为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公积金供款,以及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及公积金帐户。
审裁官下令十三名与讼人须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86元、106元、86元、209元、136元、137元、230元、129元、196元、90元、115元、170元及285元。
完
2010年10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