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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欢迎四所拥有学位颁授权的自资院校和香港演艺学院公布的入学要求以及副学士学位和高级文凭课程修订通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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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九月三十日)欢迎四所拥有学位颁授权的自资院校和香港演艺学院公布新学制下的学士学位课程入学要求。

  四所拥有学位颁授权的自资院校是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及恒生管理学院。

  教育局发言人亦公布由教育局、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联校素质检讨委员会组成的三方联络委员会所修订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通用指标。

  发言人表示:「上述入学要求和修订通用指标,显示有关院校均支持发展均衡而宽广的新高中课程。」

  他说:「各院校亦认同新高中课程强调全人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同时确保入读的学生具备所需的知识、技能和个人素质,能从学习中得益。」

自资及香港演艺学院学士学位课程的入学要求

入学要求的详情:

* 报读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的新学制学生,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的成绩均须达到第三级,而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的成绩则须达到第二级(简称「3322」)。上述一般入学要求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在较早前公布的入学要求相同。

* 除一般入学要求之外,大部分院校亦要求学生有一个选修科目达到第二级的成绩。

副学士学位和高级文凭课程的修订通用指标

  根据修订通用指标,申请人如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其中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二级或以上的成绩,便可报读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课程。每名申请人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以报读该等课程。

  修订通用指标除开列入学要求之外,亦列明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课程宗旨、学习成果、课程内容、质素保证及结业资历。

  发言人表示:「修订通用指标是经广泛谘询有关院校及持分者后制定的。」

  他补充:「修订通用指标可以提高这些课程的质素、一致性及透明度。」

  有关入学要求及修订通用指标的详情,已上载「新学制网上简报」网站(www.edb.gov.hk/nas/),后者亦可於教育局的网页(www.ipass.gov.hk)浏览。此外,同学可浏览个别院校的网站,以了解有关详情。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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