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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蜡或乱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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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在适当时间重覆播出以下信息: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吁请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时,要保持地方清洁及爱护公物,切勿进行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直接插在地面、草地或沙滩上,并须将垃圾妥善弃置在垃圾箱内。

  署方提醒市民,在其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泳滩、烧烤场)乱抛垃圾可被罚款一千五百元,煲蜡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千元及监禁十四天。



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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