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署提醒居民中秋节切勿煲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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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将至,房屋署特别提醒公共屋居民,切勿在屋
公众地方煲蜡。根据「屋
管理扣分制」,此不当行为属即时扣分项目,违犯者亦有可能因煲蜡弄污公众地方而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房屋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一日)表示:「煲蜡可能会酿成火警和导致严重灼伤,家长应约束子女。住户在两年内累积扣满十六分,会被终止租约。」
他强调:「去年中秋节期间,屋居民煲蜡或乱抛垃圾的情况已大有改善。今年我们不会松懈,若发现有小童煲蜡,负责巡逻的职员会加以劝阻,若小童不听劝告,职员会联络其家长,有关住户有可能会被扣分。」
由今日起,房屋署会一连三日(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额外调配约四百名区域巡逻队及特遣行动小组队员到各公共屋加强巡逻。他们的行动时间会延至午夜过后。中秋节翌日早上,房屋署亦会加派人手清理屋
的公共地方。
去年中秋节期间,房屋署共发出了四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或传票予在屋公共地方抛垃圾或煲蜡的人士,以及作出六百多次口头警告。
房屋署亦已透过屋通讯、海报、房屋资讯台等,提醒居民切勿煲蜡和保持地方清洁。
房屋署呼吁公屋居民同心协力打击煲蜡和保持屋清洁,并吁请他们致电屋
办事处或房委会热线2712 2712举报不当行为。
完
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