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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欢迎学院/课程入学要求体现新高中学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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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院校今日(九月十八日)公布新学制下,各院校辖下学院开办学士学位课程的入学要求。对於各院校的收生政策均能体现新高中发展均衡而宽广课程的理念,教育局予以欢迎。

  教育局副秘书长陈嘉琪博士说:「各院校公布院校/课程的入学要求,是推行新学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陈嘉琪强调:「这些要求正好确认了新高中课程的理念是全人发展和终身学习,亦确保升读大学的学生具备所需的知识、技能和个人素质,能让他们从入读的学院/课程的学习中得益。」

  她说:「学生在广惗的学习领域(包括应用学习及其他语言)的表现,都得到院校的重视和考虑,标志我们在鼓励学生发展多元潜能,以及培育不同能力的人才,以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都会的地位,向前跨了一大步。」

  各资助院校在订定有关要求时,进行了深入的内部讨论,并充分考虑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及关注事项。院校清楚胪列各学院/课程所要求的指定选修科目或非指定选修科目,以及学生需要达到的水平,让学校和家长可全面地了解各院校/课程对核心科目及选修科目的要求。这为学校的课程策划,以及学生对选择科目的考虑,提供了有用的参考。

  陈嘉琪说:「院校的入学要求,反映出它们支持宽广的学习基础,让学校弹性地策划课程,并鼓励学生因应个人的能力和兴趣选择科目。」

  院校对於选修科目的要求一般为香港中学文凭高中科目达到第2级或第3级的成绩。在应用学习科目方面,不同的院校、学院或课程以它们作为选修科目、给予额外分数或作为额外的辅助资料。一般而言,院校亦会以其他语言科目作为非指定或额外的选修科目,而一般的最低要求为E级。

  政府较早前公布了四个核心科目的入学要求:在香港中学文凭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以及在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简称「3322」)。

  陈嘉琪说:「院校在考虑入学申请时,除了核心科目及选修科目的要求外,也重视学生的其他学习经历。」

  各院校/课程入学要求的详情已上载教育局「新学制网上简报」(http://334.edb.hkedcity.net/doc/chi/ER_of_UGC_c.pdf),学生亦可以登入各院校网页了解详情。



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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