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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训练课程主办机构的资格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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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按专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撤销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例》(第59AE章)及《工厂及工业经营(负荷物移动机械)规例》(第59AG章)认可专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举办以下八项安全训练课程的安排,同时亦撤销授权其签发相关证明书的资格,由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该八项被撤销课程是:

(1) 「建造业雇员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重新甄审资格训练课程(中文课程)」;
(2) 「建造业雇员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重新甄审资格训练课程(英文课程)」;
(3) 「密闭空间作业核准工人训练重新甄审资格训练课程(中文课程)」;
(4) 「密闭空间作业核准工人训练重新甄审资格训练课程(英文课程)」;
(5) 「密闭空间作业合资格人士训练课程(中文课程)」;
(6) 「密闭空间作业合资格人士训练课程(英文课程)」;
(7) 「倾卸车操作员及资深操作员安全训练课程」;及
(8) 「压实机操作员及资深操作员安全训练课程」。

  劳工处发言人称,专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向劳工处提出放弃以上八项课程的认可资格。劳工处处长已接纳其有关建议,撤销认可该八项课程。有关决定不会影响由该公司在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前就该八项课程发出的证明书。有关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资料,可在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tc/osh/content5.htm)查阅。

  该发言人指出,由于劳工处处长根据法例规定认可上述第(1)项及第(2)项课程于宪报公告,故有关撤销该两项课程的公告亦已在宪报刊登。

  发言人说:「需要更多资料的人士,可致电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热线(2940 7076),或致电本处职业安全及健康谘询电话服务热线(2559 2297)。」



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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