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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袭击食环署人员被法庭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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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袭击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人员导致其身体受伤,今日(九月十三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七日,缓刑一年。

  食环署人员於九月五日在旺角臆兰街目睹该名男子随地吐痰,向他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该男子拒绝合作,并袭击该名食环署人员。

  食环署发言人呼吁市民要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他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



2010年9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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