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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修订规划指引编号3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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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九月八日)公布修订有关临时用途或发展的规划许可续期及延长履行规划许可附带条件的期限的规划指引。

  为确保城规会在处理临时规划许可续期申请时能够考虑与其有关的最新规划情况,经修订的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34B)新增一段订明,有关临时规划许可的续期申请最早只能在临时规划许可届满日期前四个月提交城规会。

  查阅经修订的规划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34B)可联络城规会秘书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号码:2231 4810或2231 4835),以及浏览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

  有关规划指引的查询可致函或发电邮给城规会秘书处(电邮地址:tpbpd@pland.gov.hk),亦可向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热线电话:2231 5000,电邮∶enquire@pland.gov.hk)查询,地址为北角政府合署17楼及沙田上禾鄚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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